“大晚上的,你在这里发什么疯?!”一名上尉快步走过来,他一把这了那名士兵手里应该还填了二十七发子弹的自动步枪,伸手指着某一幢营房,叫道:“还不快点去睡觉!”在正常情况下,深夜在营房中无故鸣枪的士兵,一定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但是这个士兵却得到了原谅,他空着双手走回自己的营房。
在三十秒钟后,亮起灯光的营房里突然又传出“哗啦”一阵玻璃的碎响,战侠歌望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热水瓶,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士兵应该是把他营房里的热水瓶给砸碎了。
手里拎着自动步枪的上尉,站在那里足足十几秒钟,似乎在思考什么,但是最后他还是摇摇头,慢慢走开了。
诡异!战侠歌突然觉得,整个军营里都透着一种诡异的气息,他真的无法理解他看到的这一幕。
后来战侠歌才知道,那个士兵是驻守在汗密后部的一名士兵。
汗密兵站是一个平时只有两个人驻守的小兵站,这个士兵今天晚上刚刚被撤换回来,他一回到营地,就忍不住对天开枪的原因,是因为他……太寂寞了!寂寞得他必须用这种方式,才能发泄出自己心中积压下来的感觉,寂寞得他必须用这种方式,才能确定自己仍然活着。
没有人能苛责在墨脱这样地环境中,突然做出这种事情的士兵。
假如大雪封山,切断了兵站与军营之间的联络,兵站里的两个士兵,就要在相互守护中,度过几个月的漫长时光,那是一种可以把人活活逼疯的一片银白色世界,更是一种真的会让人忍不住想举起枪。
对准自己太阳穴扣去扳机的孤独感。
在黑暗中杨振邦和战侠歌的眼睛里,都散发着月亮般地银色光芒,他们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两天后,当战侠歌背着杨振邦大哥,踏上返程的路时,边防三营的营长带领全营士兵,亲自把他们送出了军营。
走了很久,战侠歌回过头,还能远远地看到一大群共和国最忠诚的守卫者在向他们挥手致意。
杨振问道:“你觉得他们怎么样?”眼高于顶,而且的确有骄傲资格的战侠歌,心悦诚服的回答道:“墨脱的兵。
是好兵!”放眼全世界,能得到战侠歌这种评语的部队,屈指可数!“他们怎么算是好兵呢?”杨振邦道:“他们身上地军装都没有洗干净。”
战侠歌道:“那是因为他们质朴,他们放下肩膀上的枪,就要扛起铲子抓起镰刀!”杨振邦道:“他们的战斗力不行,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像你这样的军人。
只要一个排,就可以消灭他们一个营吧?”战侠歌:“战斗力并不是衡量一支军队的唯一标准,他们的意志力和对祖国地忠诚。
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人。
能在这里坚持下来的人,都是英雄!”“英雄?”杨振邦冷哼道:“我看他们最多就是一群狗熊吧,还不是傻傻的在这里成天对着天空发呆?要我是,早就不管什么狗屁命令,拍拍屁股走人了。
谁喜欢呆在这里,就让他们呆下去好了!”战侠歌瞪圆了眼睛,不由提高了声音:“我不相信有人愿意主动留在这里,他们是因为接到了命令。
所以他们留在了这里。
就凭这种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地意志,我战侠歌就得对他们伸了一大拇指!”“噢……”杨振邦拉长了声音,“那你觉得,在墨脱兵的身上,最大的优点,或者说特色是什么?!”“服从!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在这个方面……”说到这里,战侠歌的声音猛的打住了,他突然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一时间他们的耳边,只剩下风的呼啸,和战侠歌踩到积雪上,发出地“咯吱、咯吱”的声响。
杨振邦也没有再说话,但是趴在战侠歌的身上,躲在战侠歌看不到的位置上,一个大大的笑容,却在杨振邦的脸上缓缓扬起。
七天后,战侠歌带着杨振邦回到了拉萨,在别人怪异的目光中,战侠歌这个全身带着一种风尘之色的男人,昂首挺胸的背着用睡袋裹紧的杨振邦大哥,在拉萨的街头游荡,事实上,战侠歌游荡的步伐,在正常人眼里看来,都像是在进行急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