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围绕靠什么执政、如何执政这个重大课题,不断总结和运用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依宪执政的基本方针。依宪执政的提出,使党根据宪法治国理政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开启了依宪执政的新阶段。
1.依宪执政的必要性
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形态,但中国政党的产生、发展轨迹与西方政党却有着显然的区别。中国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并不依靠周期性的选举“授权”,而是来自于“革命成功的事实”和“改革开放的实效”,党缔造军队、创立国家的事实即使党成为国家、军队的当然领导者。
必须看到,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利益格局的分化重组、社会结构的重大变迁、公共领域的日益开放、维权行动的蓬勃兴起、网络空间的巨大活力、政治生态的日趋成熟和理性等等。执政党依法执政必须处理好“党法”与国法、党权与国权、党员责任与公民义务等关系。既要保证党的意志不能超越于宪法、法律所代表的国家意志,又要保证一切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活动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还要保证党的职能与国家机关的职能有明晰的界分。
宪法共识是最根本的国家共识。在中国当下这样阶层众多、利益多元的社会环境里,人们的观念、见解必然形形色色。如何避免因观念的歧见造成行动的冲突,如何防止因利益的纷争引发彼此的对抗,如何消弭各人自以为是而带来的社会混沌无序,意识形态、宗教信仰、道德、法律无疑都是重要调节手段。但只有通过理性协商、全民讨论并借由一套缜密的立宪程序外化而成的宪法,才能凝聚全民最大的共识,并具有最强的稳定性、权威性。宪法乃一国之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依宪执政为执政党提供了最坚实的合法性基础。打江山、坐江山,改革开放的政绩实效曾是执政党执政的重要依据,但依宪执政则是执政党未来长期执政的最重要前提。宪法能把执政党的意志转化为人民的根本意志,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根本统一;宪法确立党的民主与人民民主发展的轻重缓急秩序,避免中国民主发展陷于民粹和僵滞;宪法确立了执政党的宪法地位,使执政党的领导有了宪法和法律的支撑与保障;宪法要求“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从而能够厘清党的行为与国家行为的边界,确保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在倡导奉行“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的实现,是以合乎宪法和法律为前提的,这也就对党的领导的实现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党在对国家进行领导的同时,如何通过遵守宪法,并根据宪法规范自身行为。共产党作为革命党,对中国革命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其先进性表现出来的。而作为执政党,除了其固有的先进性外,还要求其执政的合宪性与合法性,即通过宪法和法律程序,将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纳入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范畴。其核心就是共产党必须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2.依宪执政的意义
依宪执政的提出和落实具有里程碑意义。首先,依宪执政方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法治的精义在于良法善治,而宪法是法之统帅,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的法。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宪法的地位得不到保障,宪法的权威得不到维护,宪法的效力得不到体现,整个法治大厦亦无从构建,法治国家就会沦为空谈。
其次,依宪执政方为科学执政。宪法凝结了一国的最高理性,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讲宪法就是讲科学,遵守宪法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