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开始清场,实际上郑恩跟李过谈话时就已经清过一次了,这再清场,别的实际效果没有,但让人感觉还是挺舒服的。
郑恩看着这个历史上做过大事的人,嘴上的笑容更浓了。
郑森却是郑重了起来:
“三弟,木秀于林风必吹之!你的文才比我好,以前还怕你不能学以致用,现在看来也是瞎操心了,既然如此这个道理三弟你应该懂吧!”
郑恩收起笑容,平常外人面前,微笑是自信,自家人面前还用微笑来伪装,那就是不信任了。
至于争夺家产什么的,郑恩是想都没想过,因为郑家最大的家产是人脉,而不是郑家地窖那些不能吃的钱。
而人脉,对于每个郑家人来说,都是共享的。
郑恩认真的看着自己的大哥:
“之前我说过顺四十万,吴有五万,清有十万,都集结在我们周围。
而我们只有七万,其中万余还是小孩。
夹缝里求生呀!”
说到孩子,郑森忍不住看了郑恩一眼,之后开口道:
“可夹缝求生不是更应该低调吗?
要我说你就不应该当这个直隶总兵,反正兵是你的私兵,又不要朝廷发饷,谁也夺不去。”
说到不用朝廷发饷,郑森停顿了一下,父亲给他的零花钱是很多,一年万两啊!古往今来谁家给小孩零花钱这么阔气,可这也不足以武装六万大军,并且发饷吧!
郑恩的私兵军饷之高,他可是听说过的,这都超过郑家海师骨干了,可郑家海师骨干都是精锐的老海狗,并且海师相比陆师,付出的本就更多一些。
这三弟不仅突然融会贯通了文,继承了郑家的武,还将郑家的赚钱能力给继承了。
“既然实权不会变,又何必争夺这个虚名。
什么南安伯、直隶总兵、前军都督同知之类的,我看三弟你不是真的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