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地距离中央五百里的,宿卫一次得五番,一千里的七番,一千五百里者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以外十二番。
照番数计算,五百里者往返两次,适抵二千里者往返一次。
一千五百里者往返三次,适抵二千里以外者往返两次。
计番数,可以轮番到中央,上宿平均劳逸。
若遇国家有事,则全国各府均可抽调,并不与宿卫番数相干。
这是说的兵队。
至于军官呢?在中央直辖有十六个卫,每个卫,都有一个名称,各卫的都设有大将军。
有事打仗,就由大将军统领出征。
待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
军队回到本乡,在他府里有一个折冲都尉,是主平时训练的。
所以唐代养兵,既不花一文钱,不费一粒米,而养将,也不使预问政事。
除却战事外,也并不统带军队。
武官立功,以勋名奖励。
文官份品级,武官份勋阶。
故武官又称勋官,勋官有爵号无实职。
立功以后,最高的在朝做大将军,多数还是回家种田。
然而他获有勋爵,国家社会对他自有某种优待。
有时是经济的,有时是名誉的。
《木兰词》所谓策勋十二转,勋位也是一级一级升上的,这不是升官,而是升勋。
武官有勋无职,因此并不干预政治,而自有其尊荣。
唐代就根据这个府兵制度来统治全国,同时向外发展,变成当时全世界第一个强大的国家。
但后来府兵制度也失败了,怎样失败的呢?这也不是当时人不要此制度,而实由于人事之逐步颓废,而终至于不可收拾。
第一,各地府兵都要到政府轮值宿卫,这些当宿卫的府兵,论其家庭经济,都是很殷实的,平素的生活也都过得好,这因穷苦家庭的子弟根本不准当兵的。
在唐太宗时,这种士兵到中央宿卫,皇帝自己也时同他们在宫廷习射。
政府看得起他们,他们也就自觉光荣。
后来天下太平,每常几万人轮番到中央,没有事情做。
皇帝当然也不再注意到他们了,于是今天某大臣要盖花园,明天某亲贵要造宅第,都向军队商量,借多少人手去帮忙。
士兵变成了苦工,受人贱视。
下次遇到上番值宿,便多逃亡规避。
第二,在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阵亡,军队立刻把名册呈报中央,中央政府也马上会下命令给地方,立刻由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难士兵家里去慰问,送他勋爵,给他赏恤。
阵亡军人的棺木还没运回,而政府一应抚恤褒奖工作都已办妥了。
这等事关系极大,尤其在军队的精神上,有说不尽的鼓励。
我们看现代西方国家,也在这样做。
但中国唐代,早就这样做了。
到后来,军队和政府,还是犯了一个松懈病,疏慢病。
军队士卒死亡,不一定即速呈报到中央,中央又不一定分头转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一定特为此事到他家里,战事也结束了,军队也复员了,但死者家属,还不见政府派来人。
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这样地渐渐失去了。
此外已经有了相当勋位的军人,正因为勋位仅仅是一种荣誉,并不与实职官员一般,换言之,他还是一个兵。
而于是政府要员,有时还要派他去服力役,给差唤。
因此勋位在身,不为荣而转为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