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王应麟依照《周礼春官大宗伯》对礼的划分方法,将十七篇分为四类:《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等三篇记祭祀鬼神、祈求福佑之礼,属于吉礼;《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等四篇记丧葬之礼,属于凶礼;《士相见礼》、《聘礼》、《觐礼》等三篇记宾主相见之礼,属于宾礼;《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等七篇记冠昏、宾射、燕飨之礼,属于嘉礼。
其实,《仪礼》的篇数至今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
郑玄引刘向《别录》,说《仪礼》为十七篇,但又说《别录》称《既夕礼》为《士丧礼下篇》,称《有司彻》为《少牢下篇》,如此,则《别录》所见《仪礼》应该只有十五篇,可能另有两篇已经失传。
王充在《论衡谢短》篇中说‘今《礼经》十六‘,这是他所见《仪礼》的篇数。
而荀悦《汉纪》则说:‘高堂生传《士礼》十八篇。
‘可谓莫衷一是。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021:58回复此发言32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据《汉书艺文志》,汉代的《仪礼》有古文经和今文经两种。
古文经是用先秦古文字书写的。
《汉书艺文志》目录:‘《礼古经》五十六卷,《经》七十篇。
‘前者为古文,后者为今文。
所谓《礼古经》,出于鲁淹中(或说出于孔子壁中),有五十六篇。
‘《经》七十篇‘,即高堂生所传的十七篇《士礼》,‘七十‘乃‘十七‘之误倒。
今文经只有十七篇。
比古文经少三十九篇。
今、古文《仪礼》都有的十七篇,内容基本相同,只是文字上有差异,因此,《仪礼》实际上无所谓今古文的问题。
古文经多出的三十九篇,因不在当时通行的礼经之中,人们多不传习,后来渐渐失传了,人们称其为‘逸礼‘,其面貌今已不可知,甚至连篇名也很难考索。
《周礼》、《礼记》的郑玄注,以及其它一些古书的注疏中,曾经提到《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烝尝礼》、《王居明堂礼》、《古大明堂礼》等篇名,王应麟认为就是三十九篇‘逸礼‘之属。
元儒吴澄又将这些文字分类汇辑,附在《仪礼》各篇之后。
但也有学者认为,三十九篇‘逸礼‘传授不明,又无师说,可能是子虚乌有之物。
清人邵懿辰认为,后人所引及吴氏所辑,内容与十七篇所记不相类,文字也不古朴,很可能是后人的伪作,而不是当时通行的礼。
二、《仪礼》的作者与撰作年代关于《仪礼》一书的作者及其年代,自古以来就存在分歧。
古文经学家认为是周公所作,今文经学家认为是孔子所作。
古代的学者大都踵此二说。
如崔灵恩、陆德明、贾公彦、郑樵、朱熹、胡培翚等都持周公手作说,他们根据《礼记明堂位》‘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的记载,认定周公所制的‘礼‘,就是《仪礼》及《周官》等书,是周公损益三代制度而写成的;他们还认为,《仪礼》词意简严,仪节详备,非周公不能作。
而司马迁、班固等则认为《仪礼》是孔子所作,说孔子慨叹周室衰微,礼崩乐坏,因而追迹三代之礼而作此书。
以上两说,以孔子作《仪礼》说比较合理。
据《礼记杂记》记载,恤由死后,鲁哀公曾派孺悲向孔子学习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
也就是说,《仪礼》的《士丧礼》在这时经过孔子的传授被正式记录下来了。
皮锡瑞《三礼通论》、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据此认为,这是孔子作《仪礼》的明证,并进而推论其余十六篇也是孔子所作。
他们还认为,《仪礼》文字风格与《论语》非常相似,其内容与孔子的礼学思想也完全一致,例如孔子很重视冠、昏、丧、祭、朝、聘、乡、射等八礼,而《仪礼》十七篇正是记述这八种礼仪的,这不能说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