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总体谋划,形成文化领域立法总体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立法是长线工作,一部法律法规出台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需要总体把握、超前谋划。一方面,要组织主管部门、立法机关、执法单位的研究力量和社科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领域立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国外相关情况和成功经验进行系统考察和了解,对文化立法工作的原则、思路、总体取向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对策建议。另一方面,要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制定新的文化立法中长期规划,明确今后五到十年文化领域立法的重点项目和时间进度。要加大对文化立法相关研究工作的支持,把文化领域立法总体战略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相关重点课题、重要立法调研纳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加大资助力度,组织力量合力攻关。
4.按照循序渐进原则,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对当前文化改革发展急需的法律法规,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要抓紧提出立法建议,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紧研究起草。要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步伐,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对目前讨论、制定中的法律法规,要抓紧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对列入国务院近期立法规划的法律法规,要抓紧组织修改完善,争取按计划完成任务。对那些难度较大又事关重大的法律法规,要适时启动调研工作,进行必要的研讨和论证。
5.充实机构队伍,为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无论是立法滞后,还是立法质量不高,归根到底是人才队伍问题。现在文化领域立法任务越来越重同立法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必须进一步健全各部门法规机构,适当调配编制、充实力量,特别是要吸收一批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同时,要抓好后备人才培养,把文化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参照新闻传播能力建设的做法,选择部分高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不断壮大文化法律专家队伍,为推动立法工作提供智力、学理支持。
沈壮海:文化自信之核是价值观自信
【编者按】武汉大学教授沈壮海在《求是》2014年第18期上发表了《文化自信之核是价值观自信》一文。文章认为,建设文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的表现是文化自信,而文化自信之核是价值观自信。
成为文化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战略目标,是中华民族真正实现复兴的内在条件和重要标志。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之强,既表现为在国际文化格局中的文化创新程度、发展高度、影响力度等客观态势,也表现为其所具有的先进的文化精神、强大的文化自信。作为文化发展中的集体精神状态,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状况,现实地反映着并深深地影响着其文化发展的实际进程和客观态势。古往今来,每一文化盛世的出现,都得益于并强化着相应的文化自信。没有或不能确立强大的文化自信,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发展,便不可能有走向兴盛的底气与骨气、实现奋起的**与活力,便会陷入失却“文化自我”的迷茫与焦虑,更无缘在文化发展的制高点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文化自信有着多方面的构成与表现。对自我文化发展历史与现实的理性认知,对已有文化成就的礼敬与自豪,对当下文化发展道路的清晰与自觉,对自我文化创新能力的关注与确信,对未来文化前景的希望与信心,这些都是构成文化自信的重要维度、关键因素。而在文化自信的系统构成中更具核心意义,对文化自信的诸多构成维度、因素具有统摄意义的,则是价值观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