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组织生活,贵在不断创新。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维、工作、生活、交往方式发生很大变化,流动性大大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根本功能没有变、也不能变,但是方式方法必须与时俱进。“不日新者必日退”。我们开办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许多地方建立“党务通”平台、“万村网页”、党建微博等,增强了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影响力。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适应新情况、善于运用新手段,使开展的活动党员干部愿意参加,讲的道理党员干部愿意接受。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还要与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与各项工作、与党员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
第四,要以坚持党性原则为基础增强党的团结。
团结的前提是增强党性。失去党性,就容易形成没有原则的小团体。有的在团结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都是党性不强、私心作怪。增进团结,必须在增强党性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党对干部的要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团结。全面深化改革,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新的伟大革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乎十几亿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事业总是许许多多人、一点一滴干出来的。为了实现党确定的宏伟目标,为了完成艰巨繁重的任务,大家走到一起,决不能闹无原则纠纷,决不能为个人利益争来争去,一定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
要真心诚意地维护团结。团结需要信任。信任别人是一种境界和要求,被人信任是一种幸福和责任。同志间要真诚相待、坦诚相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真心维护团结。团结不是一团和气,不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整风就包括整顿这种庸俗之风。发现问题就要指出来、就要解决,违背原则就要坚决抵制、坚决纠正。
第五,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
运用好“四大法宝”、弘扬整风精神,着眼点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基本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基本方法是,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达到的目的是,除思想之尘、祛行为之垢、真正解决问题。
要解决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制度决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否则整风、改作风都是一句空话。对各项制度,各级各部门都要盯住执行、抓好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比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就要聚焦“四风”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不懈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去抓,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去抓。再比如,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有很多制度规定,近期还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关键还在落实。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不守规矩、不严格把关、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必须通过专项检查、立项督查、问题倒查等严厉整治。还有,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提高职级待遇、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都必须以良好作风推进相关制度的落实。
要解决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弘扬整风精神,需要体现在民主生活会上、体现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也需要体现在日常的严格管理上。风起于青萍之末。整风要抓小抓早抓预防。这里面,很重要的是近距离接触干部,对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要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有一个现象要引起重视,就是不换届不谈话、不考察不了解、不暴露出大问题不重视、干部不上门不约谈。这些都要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认真加以解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是严格日常管理的重要措施。今年初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下半年要按照3%—5%的比例,集中开展随机抽查核实,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对瞒报漏报不报、发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要解决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在这方面,也有很多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落实的根本点,是解决好问什么责、谁来问责、怎么问责的问题。追究的具体情形、实施主体、方式程序、措施办法,都要明确。各级党委在落实责任追究上,一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