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关系的概念是不同的,它的基本参照不是利益得失,而是相互关系的协调和整体氛围的营造。关系治理将全球治理视为一种对相互之间关系的塑造、协调和管理过程,将塑造关系身份视为治理的要素,将协商过程视为治理的根本所在。它与利益攸关方的一个根本不同点是,关系治理的基本机制在于协调行为体之间的关系,使之朝着信任和“我们感”的方向发展,而利益攸关方的观点仍然强调个体的利益得失。关系治理作为一种有益的治理方式,可以弥补规则治理的诸多不足。
关系治理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全球伙伴关系的培育与发展,伙伴关系是一种关系身份而不是一种个体身份,关系治理也总是把行为体视为关系中的行为体。
关系治理更多地来自中国的思维方式,也是中国传统治理实践的组成部分,是在一个文化共同体中经过几千年实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这种治理方式之中,关系性被视为社会的一个基本概念,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是基本分析单位,治理因之也被界定为管理、协调、平衡与和谐关系的过程。换言之,关系治理将行为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行为体个体作为社会的关键所在,强调和谐关系是治理的重要内涵。根据这样一种思维方式,整体利益而不是个体利益就成为良治的关键目标。伙伴关系是一个关系性概念:行为体可以通过建构伙伴关系形成一种集体身份,共同应对全球公地所面临的挑战。伙伴关系从根本上否认自我-他者或是“既有”和“反面”的一分为二世界观,而是强调利益和价值的互补性。和谐关系需要相互信任,这也正是伙伴关系的实质所在。根据这些基本的观点,关系治理的理想模式是一个信任社会,其中有规则制度,也有关系认同,更有道德规范。对于国际社会的治理,规则是十分重要的,但管理和发展良好的关系也十分重要。在一个良好的关系环境中,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就会大大提升。
当今的主导治理模式是规则治理,核心是国际制度,亦即以规则为核心的治理模式。但是,其他治理方式确实存在。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外,有着其他国际体系或是类国际体系的存在,比如东亚的朝贡体系或是日本江户时代的幕府体系。由于国际关系研究长期以来是西方学者的领地,他们的基本思想来源和实践经验是来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及后来发展演变的国际体系,所以他们的研究基本上是在这一实践体系中产生的,难以想到其他国际体系的运作方式、实践状态以及背后的思想理念。进而,规则和关系不是相互排斥的二元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的二元融合。结合两者形成一种综合治理模式,可以使全球治理更加有效,也更具可持续性。关系治理不可能也不应当代替规则治理,关系治理和规则治理是相互补充的两种治理方式。通过关系治理,可以培养和形成一种真正的伙伴关系,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整体治理的效度,最终形成一种既有规则可循、又有和谐关系的信任社会。
(三)参与实践:积极治理与共同进化
使国际社会成员形成伙伴关系、参与全球治理,是比仅仅惩罚违规者更加有效的治理方式。在国际关系学界对全球治理的研究中,对参与实践和伙伴感的研究甚少,因为理性主义仍然是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主导话语。但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在这方面已经做过很多研究,不少研究发现,行为体参与程度越高,它们的反馈就越积极。行为体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活动与接受国际规范是密切相关的。有效的治理模式是使国际社会成员参与到全球治理的过程之中,参与到国际制度设计、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塑造集体身份。现行国际社会的主导力量是西方国家,现行国际规则体系也基本上是西方国家设计和制定的。对于后来者而言,伙伴感而不是异化感是十分重要的。布鲁斯·琼斯(BruceJones)等人在批评小布什政府时曾经说过,“甚至对美友好的政府也反对美国将国际制度视为工具的做法,即如果符合美国利益就加以利用,如果不符合美国利益就置之不理(并在言辞上加以贬低)”。这里反映的就是一种后来者的异化感:国际规则是一种主导者的权力工具,后来者只能是被规则治理的对象,这样的规则是不具合法性的,也不会达到有效治理的结果。
参与实践是奠定全球治理合法性基础的必要条件,是克服异化感的有效途径。但这种参与必须是积极参与而不是消极参与。国际关系研究中曾经讨论过“好规范/好规则”偏见,即预设现行规范都是好的,然后思考规范如何被传播到“落后”者,使它们能够接受并予以内化。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国际规则体系和规范体系的后来者被动地接受和内化已有的规则规范。这是一种消极参与,是一种最终实现“同质化”的手段。有效治理需要的积极参与,不是要求行为体简单地遵守规则,而是一个共同设计和制定规则的过程,一个对话协商的民主过程,一个分担责任、分享权力、共同维护全球公地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培育伙伴感和建构伙伴关系的过程。
在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就可以出现“共同进化(co-evolution)”效应。笔者曾讨论过“共题(co-thesis)”的概念。如果仅仅以正题和反题式进化观来观察世界,则会将世界看成一个处处是二元对立、冲突四伏的场所,其中任何个体行为体都以追逐自身利益为目标,都必然进入与他者发生冲突的霍布斯丛林。如果换一种世界观,则可能将世界视为一个本质上是自我和他者二元互补的社会,自我和他者处于“共题”状态,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正题反题式冲突,而是共题式进化,或“共同进化”,是双方通过互补的方式融合,形成新的合题。这种参与过程不是建立同质性身份,不是要用一种话语替代、征服、消除其他话语,而是一个共同进化的过程:即自我和他者相互学习和借鉴、互为生成条件、互为变化条件、形成新的生命合体的过程。这是共同进化的根本意义,而这种意义只有通过以真正多元主义的理念参与全球治理实践和形成伙伴关系才能够体悟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