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的多元治理模式与霸权治理或是垄断治理有着根本的不同,它包含了三个基本要素,即多样性、包容性和互补性。多样性是当今世界的现实,尤其是非西方国家进入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多样性就更加明确地表现出来。承认多样性是构建多元治理模式的基础,也是全球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多元统一(unityindiversity)”不应是一个口号,而应是对现实的承认,因为任何试图将多样性变为同质性的做法都不会成功。包容性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包容意味着融合来自不同行为体的不同观念和实践,以便形成合理有效的全球治理。比如,“保护的责任”是进行人道主义干预的重要理念原则,认为在一个国家无力保护国民免受人道主义灾难的时候,国际社会有责任进行干预,对其国民实施保护。同时,也需要理解为什么很多发展中国家提出“保护中的责任”或是“负责任保护”的理念,因为人道主义干预不仅仅是干预,干预只是手段,而目的是和平建设和长期稳定以使人道主义灾难得到更根本的治理。包容性有助于我们分辨和界定不同行为体在全球治理中的不同理念,并试图将这些理念中合理的成分结合起来。包容性治理的对立面是霸权治理,是强行实施某种单一的管理模式,也是将自己认为正确或是有益的东西强加于人。在当今日益多样化的世界上,强加于人的做法是没有合法性基础的。
互补性在某种意义上更加重要。如果我们承认世界的多元性和文明的多样性,承认强加的霸权治理不具合法性基础,那么互补就是在全球层面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途径。互补性不仅承认世界的多样性,而且自觉地相信不同文明的理念、价值、规范不仅不是冲突的,而且是互补的;认为源自不同文明的思想和实践可以通过平等对话相互融合并形成新的合体。平等对话的实现需要通过实施互补的原则。它不仅涉及利益上的互惠,也包含理念上的相互融会。一些西方学者已经深刻批判了文明冲突或文明优劣等持有偏见的观点,提出了“多元文明和多维文明”观。比如,民主和市场是被普遍认可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取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具有普遍价值的理念。马克斯·韦伯(MaxWeber)曾经认为东方儒家文化与西方自由市场实践是难以结合的,但实际上,儒学文化圈的经济体已经以充分的经验证明两者之间不仅可以结合,而且能够促成意义重大的经济发展。
(二)伙伴关系:集体身份与关系治理
伙伴关系是第二个重要的秩序理念。伙伴关系是对全球范畴内行为体关系的一种再定位,认为包括国家在内的世界行为体不应当是现实主义世界的敌对关系,也不完全是自由主义描述的那种仅仅为利益展开合作或是竞争的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是一种关系身份的认定,它是一种基于信任和认同的关系,背后的治理理念是关系治理。
西方学者更趋于提出利益攸关方的理念,因为这是一种基于理性主义的概念。这是现有国际关系思维的主导话语,也是规则治理的基本假定。利益攸关方与规则治理的方式主要考虑到个体利益,但往往不能从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利益攸关方也强调双赢结果,但这种双赢结果是一种博弈意义上的双赢:如果一方不能够保证自身利益的实现,就不会考虑另外一方的输赢问题。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只是一个表层现象,即便行为体考虑的是绝对利益,这种绝对利益也必须是对自己有价值的利益。这样一来,势必产生一个高度竞争的态势,身处其中的行为体只能力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大多数管理全球公地的谈判都是在这种工具理性环境中展开的,迄今为止,在涉及跨国威胁等重大问题上,全球治理几乎没有任何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