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既是治理国家的理念信仰,也是治理国家的手段方式。但无论是民主作为理念信仰也好,还是作为手段方式也好,都要取得治理的功能效果。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在谈到判断和衡量改革的是非成败其中包含民主实践的标准时明确指出,一定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日裔美籍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也指出,现代民主体制要与三组制度相结合:国家、法治和问责机制。民主之所以需要这三要素,就是为了有效地服务于自己的公民。民主的发展必须具备这样的基本功能,如果说实行民主改革、推进民主发展,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民主就毫无价值可言。
以民主治理的有效性而言,“西方式民主”正逐渐陷入困境。“西方式民主”的议会制,导致了恶性竞争,不同的政党出于私利,使决策久拖不决;“西方式民主”的两党或多党制,政党的轮流执政往往使政策不具有长期性,执政的政党对国家和民族的长远的重大利益缺乏思考和安排,而更注重选民看得见的短期利益;“西方式民主”的选举制,完全为金钱打选战,互比筹款烧钱能力,候选人在竞选中基本上靠“贿赂选民”,攀比谁开出的福利条件最为优惠,而全然不顾国力和财力的现实情况,超前许诺、漫天开“空头支票”。把“西方式民主”引入发展中国家,更造成“民主的灾难”,诸如利比亚、泰国、乌克兰等国,出现了民粹泛滥、社会动乱、国家分裂、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等现象。
而“中国式民主”,由于坚持民主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民主发展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民主发展的最佳路径是选择从发展基层民主开始循序渐进,民主发展的优先秩序是搞好党内民主建设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发展,民主发展必须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进等一整套理念和做法,充分保障了民主治理的有效性。中国能够在经济社会领域继续保持向前全面发展的态势,中国民主政治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驱动力,就是以“中国式民主”治理的有效性为根本的前提条件的。
夏春涛:高举人民民主旗帜 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
【编者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由夏春涛执笔在《求是》2015年第15期发表了《高举人民民主旗帜 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一文。文章认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关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坚定不移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文章共分三部分,本书收录时节选了第一、三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
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探索与实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确立并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项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所谓“新”,是说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中国乃至世界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开创性;所谓“好”,是说这些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新型政治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胜利成果,亿万人民从此扬眉吐气、翻身作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