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需要首先解决文化认识论方面的问题。摆正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消除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误解,尤其是不要动不动就把传统文化拉出来为现实的失误做替罪羊。同时,必须明确:“复兴传统文化”不是简单的文化复古,而主要是在“张扬文化精神”“引起民族感情”“赢得文化认同”的“形而上”层面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现实的需要,在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基础上,智慧灵活、大气磅礴地加以文化创新。
第二,关键在于做好顶层文化设计。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从国家的文化意志层面、从政策和决策层面对传承、创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做了极好的诠释与说明。这些论述昭示我们:在顶层文化设计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思想资源,已被视作国家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出中国未来的施政纲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文化建设特别是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所展示出的前所未有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因此对于国人从当前过分追求物质功利向信仰高尚的文化过渡产生积极的引领作用。
第三,需要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判定是否属于优秀传统文化,关键在于看它是否经历过长期的实践验证,是否即使历经各种历史的磨难而仍能很快恢复并继续为人们所遵从、被家庭所提倡、为社会所公认。近来思想文化领域对于“家风”“诚信”“义利”观的倡导,即证明了这一点。也就是说,只有那些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方法论,能够帮助人们开启智慧,提升人们思想境界的文化,才能真正算得上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根本在于抓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通识性教育。选择那些对于不良世道人心和社会风俗具有积极的针砭作用的传统文化典籍,以适合于大众阅读接受的读本、范本的形式刊行于世。尽早在学校课堂特别是中小学课堂开展中国传统文化通识教育,使全社会尽早恢复对中国传统精神文化的自信,成为现今中国教育事业的最大责任。
郭永辉:“文化+”与文化产业崛起
【编者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永辉在《红旗文稿》2015年第22期发表了《“文化+”与文化产业崛起》一文。文章认为,“文化+”的思想理念及其社会形态、科技形态、产业形态、经济形态,正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可阻挡的历史大势扑面而来。人类已经进入“文化+”的时代,文化产业正成为人类社会的主导产业之一。文章共分四部分,本书收录时节选了第四部分。
以“文化+”的理念推动文化产业崛起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互联网+”的助推下,当今的文化产业早已打破传统的演出、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化旅游等固有的概念及其领域和板块,进入“文化+”“全链接”的大文化产业视野。201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要为装备业、轻工业、信息业服务,还要为旅游业、农业、甚至体育产业服务。这预示着大文化产业必将进入创意产业、创意经济即文化经济的新阶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以“文化+”的理念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乃至崛起,必须着力把握这样几个重要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