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约束规范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全社会每一位成员的理想信念、是非标准和行为指南,就必须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体现和规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在立法修法、制度设计、政策决策等方面,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注重调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相一致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注重维护和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建议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公民规范、学生规范、师德规范、行业规范。在适当的时候,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实现与现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制度的有机结合。
四是完善理论创新机制,激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研究活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重大的文化工程,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应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细化上下功夫,在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的创新上下功夫;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使之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沃土;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海外传播,以及与其他形态的价值观进行对话的有效途径。
应当考虑设立国家级的研究中心或智库,发挥高校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用具有理论高度和实践广度的研究成果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党员干部尤其要发挥表率作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学、真信、真实践,进而带动全社会每个人都学、都信、都实践,使之成为一项旷日持久的自觉行动,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党圣元: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
【编者按】2015年12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了中国社科院外文所党委书记党圣元撰写的《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一文。文章认为,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是我国当前思想文化领域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
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是我国当前思想文化领域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作“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突出强调“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和特
殊优势”,以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增强全国人民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对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做出了精确的估量和定位。建构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创新体系,正是基于此而提出来的。
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主题的融合。当前,我们重视和发掘传统文化资源,绝不是为了复古式地完全回到传统文化,也不是要用中国传统文化来对抗、抵制乃至取代马克思主义,而是要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同马克思主义元典精神在深度意义层面上相互对话、会通,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以更加鲜明的民族特色,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引领力。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