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内容上系统性还不够。这主要是从党校课程内容设置角度来看的。从近10类不同班次的民主法治类课程设置看,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专题辅导报告,主要选择当前民主法治的热点焦点、理论性强、有全局性的专题进行大课堂式的辅导报告,有教材、有讲义等;第二类是实践课程设置,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在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一线实际,到党政一线介绍相关的实践性知识、案例内容和相关PPT材料等;第三类是分组教学中的“开小灶”课程:主要针对党校班次中的法治组学员进行小范围的专业知识教授、典型案例和精细讲解。表面看,以上这些课程内容设置上对民主、法治内容都有所涉猎,但实际上内容体系还不系统不完整,当前的民主和法治内容设置没有系统分类,综合类、专门类、实践类课程知识混为一谈,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等重点、焦点、难点内容凸显不出来;广大领导干部在理论修养和实践工作中真正需要的民主和法治思维的内容跟不上,针对性不强,问题瞄得不够准,内容更新机制不畅,覆盖面有限,理论和实践脱节、内容到形式不吻合的“两张皮”现象时有,难怪不少学员慨叹说:“民主法治的东西不好讲,老师们的材料很多都是二手的,而真正一线的内容又进不了课堂……”
二是形式上创新性还不够。这主要是从党校教育教学形式安排上分析的。好的课程内容是基础,还必须通过好的教育教学形式才能达到效果。没有内容,民主和法治思维培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好的形式创新,再好的内容也接不了地气,难以入脑入心。现在党校的民主法治类教育教学形式不少:有课堂教学形式,专题辅导报告、大班授课、小组研讨教学等都是课堂教学,在有形的课堂之中,注重知识传统、老师教、学员听,也有提问环节,这是传统形式;有案例教学,这是党校现在非常推崇的一种开放式新型教学方式,在一个班次中一般会选择2~3个经典案例,如违法拆迁、拍脑袋决策等,进行“解剖麻雀式”的分析,或者开展辩论赛,在辩论中让事实明晰;也有冠以现场教学的,选择到政府一线、基层法院、检察院现场列席会议、旁听庭审等。目前看,这些教学形式都在用,课堂教学形式占到55%以上,现场教学其实也是一种特殊的案例教学,但课堂形式始终不活跃、不生动,案例教学有了案例但案例挖掘不深不透,去了“现场”却少了“教”“学”互动,形式难创新、难突破,有创新的“表”,无创新的“里”。
三是参与上主动性还不够。这主要是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主体性角度说的。有了好的内容,好的形式,还必须与受教育者的需求紧密对接,做到教学相长,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他们都是实践一线的执行者、民主决策的当事人、法制建设的“操盘手”,如果我们党校的民主法治教育培训与学员的实际需要不对接,不管用,不接地气,不能解决领导干部真正关心的实际问题,帮其释疑解惑,他们学习的参与性和主动性就很难真正被调动起来。在党校不同班次调研访谈所反馈的情况也是如此,在相对枯燥的民主法治课程培训面前,教育主体和学习主体这两个双主体之间就产生了错位,一些学员“被动性”参与,一些学员能不去上就不上这类课,在案例教学中也不发言、不互动、不主动,相反对易经等文化创新类课程趋之若鹜,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