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鉴经验,出台相关办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2013年初,市人大在积极争取建德市委支持基础上,与市委、市政府联合组成学习考察团,分批赴温岭、鄞州、闵行等地学习考察相关经验和先进做法,制订出台了建德市的《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 “两办法”分别经建德市委常委会和建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其中《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首次提出“全口径预算”概念并明确范围,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预决算监督范围;对预算编制时间、内容和细化程度设置了具体要求;强调了对当年拟新建2000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府性债务和当年债务偿还计划的审查;要求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的纠正和采取措施情况进行审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重点审查当年拟新建的、投资规模2000万以上的市级政府(含国有公司)投资项目。要求重大项目编制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接受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监督,明确投资规模超概算10%以上(或绝对额超500万以上)项目未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和调整。
2.借助智力,建立专家小组。针对人大专门监督机构人员少、专业人员缺乏、对政府预决算审查时间精力不足的现状,2013年建德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财政预算监督审查小组,由人大常委会分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财经工委人员、审计局副局长、总审计师、国资公司总会计师、机关单位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财务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是具体参与研究分析本市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协助财经工委搞好市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部门预算的初审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部门预算审查提供咨询。小组活动由分管财经的常委会领导召集,2014年预算编制时,预算监督审查小组全过程参与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多次走访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对遇到的共性问题(如派遣人员待遇标准偏低、部分空编较多单位公用经费不足、政策保障类资金多头申报等问题)开展调研,梳理形成材料与财政部门共同探讨解决,完成预算初稿审查,提交主任会议讨论,由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人代会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形成审查报告提交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