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工作的核心点、着力点、拓展点和支撑点
溥德书
人大工作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但决不能认为是二线工作,有些工作是一线,有时还是火线。人大工作的内容被称为“5+1”。“5”是指“4菜1汤”,即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4项工作和代表工作。“1”是指常委会的自身建设。“4”项工作中,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是法定性和程序性的,可以丰满和拓展的是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我们要立足全局,从整体上把握人大工作的主脉。
一、地方人大工作的核心点: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是党的政权工作部门,做好人大工作,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人大工作。人大党组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我们建立的。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执掌政权的重要制度载体。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必须始终不渝遵循的政治原则,是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核心。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人大工作。常委会要自觉接受区域党委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把党委提出的奋斗目标与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自身职能作用的发挥,使党委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在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中得到落实。要坚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和人大工作转化成为地方国家意志,成为区域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行动。要做好人事任免之前的沟通工作。党员人大代表要贯彻党的路线、法制、政策,实现党委的意图。要和党委同向、和政府同力、和人民同心。
二、地方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人大工作有选择性和助推性,不能全作为、瞎作为、空作为,要聚焦党委工作的重点、民生的热点、媒体舆论的焦点。人大工作只有立足全局、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才有生命力。要紧紧围绕本区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扣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把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紧抓不放的大事,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情况沟通,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综
合运用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开展有效监督,在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