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制度在西城区的实践发展与经验启示
乔银娟
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西城区自1954年6月起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至今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60年以来,西城区人大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探索实践,依法认真履行职权,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贡献,为促进西城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括和发展历程
(一)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括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是西城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自1981年第七届区人民代表大会起开始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室、研究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7个办事结构。在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区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关系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努力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在促进本区科学发展、民生改善和法治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二)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从1954年-2014年60年,北京市西城区共召开了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把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前,时间从1954年开始,到1980年,包括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从1954年到1958年期间,第一届、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分别由西单区、西四区召开,《宪法》规定,直辖市的区人大代表大会每一届任期两年。在1955年3月、4月召开了西单区、西四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自此,区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完成了历史使命,被载入史册,区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1958年5月,西单区、西四区合并,成立西城区,结束了两区分别召开会议的历史。
从1958年到1980年期间,于1958年6月、1960年12月、1963年12月先后召开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主要审议区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区长1人、副区长多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收到代表提案504件、71件和254件。
“**”的1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在1966年4月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普选工作完成以后,由于“**”开始,到1980年都未召开会议。期间在1967年12月,经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西城区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这种领导体制一种延续到西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2.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到原西城区和原宣武区合并前,时间从1981年到2010年6月,包括第七届至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