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创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完善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会失去活力,人大工作就没有生命力。要把开拓创新作为一种常态,不断用发展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指导实践,又从实践中丰富理论,敢破敢立、敢闯敢试,一点点向前推进。
6.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关键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优势,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
一是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形势下,要实现充分利益整合和博弈,形成最大共识,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轨道上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解决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围绕立法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问题。通过建立民主立法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权利,使人民群众的意愿通过人大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序地得到充分表达。
二是加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探索。人大制度不是“争谁说了算”的制度,而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共求说得对”的制度。党的领导也要通过民主法制的渠道形成“防错
助对”的机制,把事情做得更好,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点和轨道上来认识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一方面,要进一步解决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可以根据党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与政府沟通协商后,制定一个需要经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计划安排。这样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有效整合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
三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必须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角度来思考人大监督的有效性,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监督的权利,让人民监督政府,不断加强对国家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配置的监督,真正实现有法要执好、有钱要花好、民生要保障好。
四是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常委会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本质上是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代表性。必须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行使职权,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有机衔接起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通过完善具体制度安排,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汇集反映上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渠道进入国家机关的工作和决策中,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具有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
(二)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创新
1.认真筹备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