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党的传家宝。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心系人民,团结并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权权益进行了长期斗争和探索。三次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创造性地实施了根据地政权建设,运用党的权威和革命领导能力组织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长期探索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推动人民依照宪法、法律以及各项制度实行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党坚持实践群众路线,在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因为胜利和不断取得成就以及党执政环境条件的不断改善,“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特别是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滋长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消极腐败等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现实中在日益严重地生长着。这使我们党比起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重地面临着“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的严峻挑战,以至于使我们党又一次陷入声誉受到玷污、形象受到损害、地位受到质疑的严重境地。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全党只有进行一次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彻底的“洗澡”、“治病”、“纠错”行动,才有希望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中间,最牢固最坚定最自觉地树立起正确的民权观、科学的民本观、务实的民生观和理性的政绩观,才有希望不断增强与时代相协调、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观相适应的群众路线修养,从而才有希望正确地实行、务实地推进、高效地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有希望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真正言行一致和不折不扣地实现百分之百的人民当家作主。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的先进性本质上就是党坚持和实践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彻底性、切实性以及实效性。可以说,在任何条件下,全党的群众路线修养和工作实效,是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败得失的关键。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当前条件下,由于党的各级有关领导干部犯有严重错误,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一定程度和某种意义上形同虚设,并没有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一切权力归于人民的核心价值追求,究其根由莫不出在群众观淡薄、群众路线修养薄弱、群众工作不到家不到位不到点问题的严重性上。理论和实践表明,党的先进性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和一劳永逸的事情,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其它任何社会现象和事物一样,党也存在一个长期随时面临内部危机和外部风险的现实问题。这种现实和趋势,客观地规定着全党加强群众路线修养和以贯彻实践群众路线为动力和条件,不断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面实现,始终是一个严肃的永久性课题。
总结上述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理论以及实践创新和创造,党的这些伟大创新和创造,是实现国家权力归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条件;第二,中国共产党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从而最真实最切实地实现和维护并不断发展人民利益,政治根基和精神动力在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和实践;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群众路线共有民权、民本、民生价值观,前者的实现需以后者最彻底的贯彻为前提和条件;第四,在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领导核心”、“主心骨”和“力量中坚”,没有全党最坚决最自觉最彻底最顽强地贯彻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能被沦为少数不法分子和贪官污吏营利的工具;第五,60年实践深刻阐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因此,对于国家权力归于人民和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是基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全党实践贯彻群众路线是核心和关键。唯有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最问心无愧地坚决贯彻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才有希望充分实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