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和方向。随着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各方面利益,党必须始终保持并不断加强各方面先进性,在与时俱进中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对党而言,人民是天,人民的利益是头顶上的星空,人民的福祉和命运是心灵中的律令。全部共产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只要眼中心中行动中装着人民和人民的利益,每一个党员也就真正有了趋附。因此,对党而言,真正的旗帜和方向是人民和人民的利益。党只有坚持正确的民权观、科学的民本观和务实的民生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不会成为制度摆设和流于形式,才不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和个别别有用心之人获取私利和满足私欲的工具。其次,群众路线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着精神动力。人民是天,是衣食父母,党和人民之间的血肉亲情,是全体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精神动力。我们党始终注意培养和不断巩固同人民群众之间的深厚感情,是党九十三年来长期探索奋斗、奉献牺牲的力量源泉。一切真正的共产党员,绝不可能心里没有人民、眼中没有群众,绝不可能只有利己主义的不良动机和狭隘追求,绝不可能一味贪图享乐和高高在上,绝不可能违法乱纪铤而走险和自绝于人民。党和党的每一个党员特别是担任各级人民代表以及在人大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只要愿意并舍得为人民和人民利益而奋斗,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定能够实际地成为人民群众具体和现实地享受当家作主权益的切实保障。再次,群众路线是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贯彻落实,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关键在党,核心在各级领导干部,基础在广大党员,重心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须知,政治路线确立之后,干部就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行和落实,没有各级领导干部雷厉风行和广大党员起先锋模范作用的执行,人民利益只能成为挂在领导干部嘴角的口号,甚至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和个别党员干部徇私舞弊的遮羞布和工具。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党执行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必定能够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他们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提高和加强他们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实际能力。再一方面,党始终坚持人民代表“从群众中来”和“到群众中去”,人民代表才能成为真正忠实于人民意志、全身心投身于实现人民利益的人民自己的人。唯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成为名副其实地体现人民意志和如愿以偿地实现人民利益的民权武器。
詹姆斯·布赖斯曾讲:“道德科学、社会科学或政治科学之本质特征是它的方法。”
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门现当代中国的“政治学”,其各自的本质特征自然在于它们各自的“方法”,即:前者以后者为方法及形式,后者以全党贯彻群众路线为前提与基础。
三、贯彻群众路线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长期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