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作为执政党,一是已经不能仅仅是把革命党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传统做法拿来简单地应用了,因为现在已经不是客观上与群众利益完全一致基础上的自觉自愿地不脱离群众了,而是客观利益(至少是部分干部的部分利益)不完全一致基础上的自觉不自觉地脱离群众了;二是现在已经不是空有一个民主和监督的理念思路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事情了,因为现在最需要的是把理念或思路进行操作性的实施。其实,这两个问题也可以合并成一个问题。因为群众路线问题或者说与群众的关系问题,说到底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就是毛泽东延安时期说的走出民主新路的问题,就是能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与人民监督国家的问题,就是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起来监督予以制度化地实施的问题。这才是共产党执政条件下,解决永远不脱离群众问题的关键所在。相比较起制度这个途径来,其他途径虽然都是必要的、有效的,但却是不够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靠制度。这也没有更多的道理可讲,因为制度比起个人权威、比起思想教育、比起整风运动来,“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执政党解决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尽管可以而且应该进行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也需要一定时期的整党整风,但是还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一个转变,还必须在操作路径上有一个转换,那就是依靠制度运作来解决问题。应该说,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前,群众路线主要是以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存在的,那么在共产党执政以后,要想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其思路应该是在群众路线的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制度形态,从而形成群众路线的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和制度形态的多位一体格局,也就是说,我们不但需要坚持以思想教育、整风活动的形式贯彻群众路线,而且还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去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即我们还必须建立起群众路线引领下的一整套制度体系。
那么,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保证不脱离群众呢?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解决脱离群众问题的制度保证
其实,我们早已建立了这样一套制度,这就是我们已经实行了60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要在抓紧思想教育和必要的整风活动的同时,再加上好好坚持好好运用这个制度,并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这个制度,我们就能够或者说基本能够解决执政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就能够或者说基本能够使我们执政党和国家机关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或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乃至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这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共产党执政条件下群众路线的法律化、制度化,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监督理念的法律化、制度化。
共产党原来是革命党,是靠闹革命起家的。但是共产党闹革命目的何在呢?那么多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所为何来呢?我们所为之奋斗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要让人民不再受剥削压迫,要让人民翻身得解放,要让人民来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这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讲的“争得民主”,就是马克思评论巴黎公社时讲的“由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