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说,四项基本原则指导下取得的前30年的伟大成就,为新中国后30年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制度基础、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前30年的继续和发展。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了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过的进步。我们的经济建设曾经有过较快的发展速度。”他还更加具体地指出:建国三十年来,“我们还是建立了一个相当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不行。有了这个基础,才可能搞四个现代化。因为有这个基础,人家才看到中国提出四个现代化并不是随便讲大话。……尽管我们害了十年的病,但是在工业、农业和科学技术等方面还是有了一个基础。我们提出四个现代化,希望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总之,三十年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面貌一新,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变了,在国际事务中起的作用比过去更多了。所以,这三十年是值得我们回顾的,值得我们总结的。”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使改革开放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都确立在正确的历史前提上。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大前提下,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才能保证改革开放不偏离方向。叶剑英曾指出:“在庆祝建国三十周年的时候,我们要牢记历史的经验教训,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样,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总结十几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后果极其严重。”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强调“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此后,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又进一步阐述了这条宝贵经验,强调要“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这就表明,我国的改革开放始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一个重要历史经验,也是防止我国改革误入歧路的一个重要前提。
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在联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基本适应的非对抗性矛盾,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特征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主要内容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能够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这些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征和根本优越性的四项基本原则。不过,从社会主义生产力状况及其现实发展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存在着不适应的某些方面和环节,必须通过改革来逐步解决。这种改革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统一的,它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在我国不改革不行,改革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更不行,不管改革怎么深化,也不能突破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底线。否则,就不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改革,而是改掉社会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改革。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