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举什么旗”与“走什么路”
(一)改革开放的经济和政治前提
旗帜就是方向,道路决定成败。在改革开放“举什么旗”的问题上,我国一开始就是明确的,是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作为改革的宗旨。从历史来看,新中国的建国纲领是源于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政权性质以及国家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做出了规定,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成立之始就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指引的前进方向。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同志明确宣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可见,在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不仅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具有坚实的法律依据。
改革开放是在社会主义的现实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上展开的。从经济制度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力量,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过渡时期,我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苏联的道路。“总路线,概括的一句话就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通过这一道路我国在1956年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政治制度看,我国实行了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此外,我国还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和根基,这是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制度基础。
在改革开放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将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各种矛盾也开始呈现,一些社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日益增多,重特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一些腐朽的思想观念有所冒头。面对变化的形势,社会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是为了搞好经济可以暂时将其他问题放一放,另一种则主张必须先搞好政治思想道德建设,经济建设可以慢一慢。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可能导致改革开放出现偏差的问题,他在不同场合严肃指出并反复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是在邓小平同志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正确处理了改革开放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取得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