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引导企业”机制模式。这种机制的要点是:计划与市场的作用范围是覆盖全社会的;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应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应逐步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创造适应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这种理论概括和机制构想较为深入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内在辩证统一关系,接近于有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比较倾向于市场调节的机制模式设想。这样,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就从党的十二大时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党的十三大转为计划与市场平起平坐,并且逐渐把重点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面倾斜。初步实践表明,这种机制的确搞活了经济,但由于计划控制强度不够,再加上间接调控机制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和多年经济发展过热等原因,也引起了基建规模过大、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宏观失控现象。实践表明,“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机制构想存在明显不足,还没有达到全面和高度概括改革所要实现的经济体制的内涵的目标。对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和把握,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深化、补充和提高而最终完成。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计划与市场关系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时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论断,突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经济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人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有了新的认识,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有了重大突破,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上,邓小平同志率先指出,计划与市场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标志,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以利用的配置资源的手段,其各有优点与缺陷。市场的长处就是能够通过竞争,促进技术和管理的进步,实现产需衔接。但是,市场也不是万能的。有几件大事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交给价值规律去管:一是经济总量的平衡;二是大的经济结构的及时调整;三是竞争导致垄断问题;四是生态环境问题;五是社会公平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国家的宏观计划调控来干预。计划的长处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对经济发展方向及时做出重大调整,还可以调节社会分配,保持社会公正。但计划工作也是人做的,人不免有局限性,有许多不易克服的矛盾,比如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利益关系的矛盾,等等,计划也就不会十全十美了。对此,一方面要改进计划工作,另一方面就是运用市场手段来校正计划的不足。在市场与计划关系问题上,应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避免两者的缺陷和不足,使之互相补充。
从党的十四大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成为自觉、主动的历史进程。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原则、方针和内容做出决定。《决定》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微观基础到宏观管理,从经济运行机制到经济手段运用,从城市改革到农村发展,从生产、分配到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和领域,构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图大业的行动纲领。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在短期宏观调控上,先后取得了治理通胀和治理通缩的成功经验。不过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家计划的宏观经济导向作用日渐减弱。计划本身相对注重于政策的汇编性质,约束性和问责性欠缺,因而,即使有计划,但中央计划与地方计划存在着脱节,使得后者存在着盲目扩张趋势,中央计划的要求与实际执行的效果也相差甚远。
党的十七大重新提出“发挥国家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是“有计划”的。国家计划导向下的宏观调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实现自觉的科学的计划调节或有效的宏观调控与价值规律与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的结合。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的方面很多,重要的是要继续坚持让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同时加强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主导作用。
“计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具有重要地位。这是因为世界各国的宏观调控,主要都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计划手段。当今世界,只有少数市场经济国家编有预测性计划并采用计划手段。不过,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在宏观调控中利用计划手段还是必要的。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国,计划不仅有年度计划,国家还编制五年、十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的年度计划包含经济增长速度、投资总额、财政预算、信贷总额、外汇收支、失业率、物价上涨率和人口增长率等指标,每年都由国务院提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这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宏观调控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具有约束力。关键之处还应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国家计划才能对宏观调控起到导向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自由放任,完全放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而是通过市场机制更充分地激发社会活力,更好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则是强调提高国家治理水平,而非回到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计划功能主要是管宏观,至于微观的事情,主要还是由市场去管。另一方面,国家加强政府管理,手段也不再是行政指令性的,而是指导性、战略性、预测性的计划,同时必须有导向作用和必要的约束、问责功能。这是计划与市场关系在改革新阶段更高层次上的综合,是在计划与市场之间建立起和谐关系。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