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东国家的改革与体制转型
(一)苏东国家的改革起步和改革历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体制的僵化已经开始显现,经济社会许多领域的问题开始突出起来,这成为战后苏联社会改革思潮涌动的原因和动力,并进而影响到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这些国家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进行了自己的探索和转型改革。
1.前期探索。20世纪50年代初开风气之先的南斯拉夫改革。由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苏南冲突,南斯拉夫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率先打破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缺口,其改革以自治社会主义建设为特点。尽管在相当一段时期里,南斯拉夫受到苏联的挤压而被视为异端,尽管南斯拉夫的自治式的经济体制存在着过分分散等诸多缺陷,但它毕竟给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吹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打破了苏联模式的唯一正确性。在南斯拉夫的影响下,其他东欧国家也相继出现了要求改革传统体制的呼声。苏联在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也开始了改革的探索。赫鲁晓夫的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下放中央管理权下限,减少国家计划指标,改革劳动报酬制度,贯彻物质鼓励原则,减少国家对农民的干预和扩大集体农庄的自主权,改革农产品采购制度,鼓励个人副业,等等。赫鲁晓夫的改革导致了大量新矛盾,改革措施难以为继。随着赫鲁晓夫被罢黜,他的大多数改革措施也相继中止。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波兰、匈牙利由于各自国内的矛盾激化,也开始了改革探索。波兰的主要做法,是将部分领导权下放给地方,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大大削减给企业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支持解散违反农民意愿的生产合作社等。而匈牙利,取消了农产品的义务交售制,实行自由销售和按合同收购的制度;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突出经济手段的作用;实行基本工资范围内的企业自定工资制,建立取决于企业赢得指标的分红基金制度;等等。同一时期,捷克斯洛伐克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这一时期波、匈、捷等国家的改革,基本上是在不触动中央集权体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尝试,它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国内危机,也为后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2.改革推进。1965年苏联实行了新经济体制,拉开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改革的序幕。1968年,匈牙利推行新经济管理体制,民主德国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的新经济体制”也于同年达到**,捷克斯洛伐克则出现了著名的“布拉格之春”。这一时期,南斯拉夫把工人自治推进到了社会自治阶段,罗马尼亚也于1965年开始加入到改革的行列,保加利亚从1971年开始推行新经济体制,随后波兰也开始实行新体制战略。这一时期改革取得比较明显成效的是匈牙利。经过比较细致的理论准备与改革的试点工作,自1968年1月1日起,匈牙利开始在全国实行新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既不同于苏联过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也不同于南斯拉夫的分权模式,而是把计划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既保持国家
在宏观经济方面的调节和控制作用,又发挥微观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国家指令性计划,实行国家指导性计划;实行经济决策分工,宏观经济决策权属于国家,微观决策权基本上属于企业,中央机构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削弱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宏观经济指导下,加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和力度。1968年4月,捷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全面改革捷克斯洛伐克政治、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正式拉开了“布拉格之春”的序幕。苏联领导人认为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离开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共同规律,偏离了社会主义轨道,于1968年8月对捷采取了突然的军事行动,“布拉格之春”夭折。“布拉格之春”被镇压后,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形势出现逆转,改革的势头再次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