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大发展理念开辟中国发展新境界
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伟大中国梦的发展目标,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和科学发展理念的引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既源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经验的总结,也体现为对我国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五大发展理念的目标指向和价值诉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改革开放具体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结合和统一,其蕴含的方法论是指导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基础。
(一)五大发展理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
理念是客观事实的本质性反映,是事物内性的外在表征。发展理念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总结和提炼,它本质上是社会实践和历史的产物。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但这种改造,需要经过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需要通过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才能逐步认识。换言之,关于发展的观念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深化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同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不断发展的产物,它深植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同时又引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向新的目标迈进。
1.发展理念的历史继承性和创新性。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历程看,五大发展理念在我国的产生具有深刻而长远的社会历史背景。从根本上来说,五大发展理念产生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在发展过程中我国也需要对新的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做出科学的回应,有效调整发展的目标函数,以平衡发展的目的、手段和路径,应对现实中的发展难题。从这个角度来看,五大发展理念既需要坚持过去发展中的有益经验,也需要扭转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偏差,是继承和创新的统一。
发展在本质上是人们的历史性活动。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常常与人在历史活动中追求的目的性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就前者而言,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需要遵循客观规律,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样如此。一定历史时期的发展理念只能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始终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取决于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决定,而后者则涉及到发展条件和发展目标、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发展速度和增长质量、生产效益和发展成果等各种相互制约因素。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服务于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总量可能会重于结构,发展速度可能会超越于效益,但随着实践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上述因素间的相互关系会发生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会产生新的主要矛盾,从而使原有的发展理念滞后于实践,或者显得不再完善和全面。显然,从“发展是硬道理”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转变,是由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的国情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进程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