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皇帝这种急功近利主要表现在“重典治吏”上。朝中大臣似乎上辈子挖了他祖坟一样,他把大臣们分成三股,第一股在朝堂,第二股在监狱,第三股在地狱。
任何人都知道一个浅显不过的道理,事情是慢慢做出来的。可崇祯皇帝不这样认为,一件事情吩咐下去,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通常在这种规定的时间内大臣们都不可能完成的,不能完成,那你就要受到责罚。
骂文武百官是家常便饭,对百官的过失采取严惩不赦的政策,从而使得许多官员觉得“做事的”不如“不做事”,为了躲避崇祯的脏话和牢狱之灾,大臣们就坚决不做事。
崇祯二年(1629年)九月,顺天府尹刘宗周上疏道:“陛下您求治心切,一心想要功利,不见功利,就用刑罚。不是此时该用的办法。”
河南府推官汤开远也上疏崇祯,认为皇上对官吏处罚过多、过重。也正如这位地方官所说的那样,崇祯一朝被杀戮的总督有七人,巡抚十一人,兵部尚书十四人。这里面有几个的确该杀,但大部分都是不该杀的,甚至根本就没有罪过。
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兵临北京城,山西巡抚耿如杞奉命勤王。结果在三天时间内被命令换了三个地方驻防,而粮草一点未给。士卒饥饿难忍,遂出现了抢掠行为。崇祯听说后,立即将这位巡抚处死。陕西某县的一位知县刚赴任七天,县城被造反人士攻破,他本人被崇祯皇帝下令处死。大家都觉得这个县官太冤枉了,但大家都不知道,这样冤枉的事情在崇祯一朝比牛毛还多。
当地方官员认为崇祯皇帝对官员太苛刻时,崇祯皇帝觉得这是小问题,在这个年轻人看来,官员就是贱人,你不给他压力,他不可能给你干活。
但是,这些人的确不给他干活。不干活可能会保住性命,一旦干活就要完蛋。大臣们的这种行为又导致了崇祯皇帝作出一个错误决策——重新重用宦官。
事实上,宦官在中国历史上颇有非议。中国历史上的好宦官只有五代时期的张全义还有明朝的郑和,如果把司马迁也算上,最多不过三个而已。大多数宦官也并不是像魏忠贤那样坏,明朝晚期太监多达十万,不过才出了一个魏忠贤。
从这一角度来讲,崇祯皇帝重用宦官并没有错,错的是,他是在对朝臣失去信任的基础上来重用太监的。这就给人一种错觉,他如果不用一个好人,那么他用的另一个人就绝对是坏人。
在他即位之初,对宦官的管束是非常严厉的。干掉魏忠贤后,他把高级职务的太监都统统拿下。可在他印象中,这些太监并不像外面朝臣说得那么恶毒,他们谨慎的样子让这位年轻皇帝偶尔会有心疼的感觉。
朝臣们的“不干活”更让他恼火万分,于是,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太监们身上。最先起用的一部分太监发生在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军队进入内地骚扰时。由于京师戒严,崇祯派遣乾清宫太监王应朝监视行营,又派出了太监冯元升核查前来勤王的军队,以便发军饷。
该年十二月,他开始让太监们参与到军事上来,首先派出司礼监太监沉良佐、内官太监吕直提督九门及皇城门。然后派出司礼太监李凤翔总督忠勇营,提督京营。此后,宦官频繁被派往各地各军,负责监军督饷。
这些人里里外外地受到了皇上的重用,自然就有跋扈之心。又由于他们本身的能力所限,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根本不可能达到要求。但是,崇祯皇帝认为——他只是认为,至于对与错并不是他想要知道的——虽然他们做错了一些事,但他们肯干活,肯努力。这本身就符合他的一贯主张。所以,当内臣与外臣产生矛盾时,他信任内臣而不信外臣,并有意为之辩护。如果一旦有外臣对内臣弹劾,他就痛下杀手对外臣进行严惩。
崇祯七年(1634年),山西提学从事袁继咸就跟皇上说:“您知道现在是什么状态吗?外臣在没有见到您之前,先要到太监那里低三下四。读书人可都有骨气的,皇上您得好好想想,是读书人重要,还是那些太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