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舌尖顺着下唇荡了一圈,指着校服右胸上边的名牌徽章,低头看了一眼,一脸的笑意:“高三九班柏明宇。”
我当然是附中的学生。
说完他对老师昂起头,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桀骜得不行。
少年看着一点都不像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学生,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班级中就更显得不着调且格格不入。
许是少年他压根就没有要低调,息事宁人的觉悟,嗓门正正经经,就正常说话那般的起伏。
越是这样,他给人的感觉就越狂妄。
桑渴已经没有必要再捂着左耳朵,反正一个字一个字都已经听进去了。
她觉得自己皮肉组织下的血液有些沸腾的趋势。
她是看客,一直都是看客。
胆小的,看客。
这一瞬间,透过时光狭窄绵长的缝隙,她仿佛透过这个少年看见了遥远灰尘剪影中另外一个人的身影。
那人穿着黑色的篮球服,站在教室日光下面,清癯高瘦,黑色球衣致敬当年的迈阿密热火队,他最喜欢的球星奥尼尔,外号shaq,大鲨鱼。
在桑渴的记忆中,裴行端最喜欢两样东西。
篮球和游戏。
木色的桌面反射着暖阳光,那年的裴行端一双眼睛漂亮到出奇。
场景像是被复刻了一遍,近乎同调的步骤、陈词。
“可不是老师?初三一班,裴行端。”他像是觉得老师问他的问题十分好笑,懒洋洋地反问道,问完抿唇微笑,眼神寂寂,“您还有什么话要交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