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艳骨站在溪旁看了一会,才淡淡一笑,走了过去,将手里的伞朝那白衣女子移了移,目光逡巡在对方清秀的脸上,“若要跳水自尽,这里可不是个好去处……这几年跳水的姑娘太多了,船家们都埋伏在那芦苇荷叶间呢,你只管跳,他们只管捞,捞了就把你放在船上,等你夫家或娘家人来赎。故而小妹劝你一句,切莫学那十娘子,她已是一个无法超越的传说……至少她那时跳水自尽便是跳水自尽,如今谁跳谁就是下个月镇子里的趣闻。”
那白衣女子端庄自持,清秀哀婉,听了花艳骨的话,表情从漠然变得默然,良久,才迟疑的转过头,低声询道:“此话……当真?”
花艳骨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打了个响指,指向前方。
白衣女子顺着她的手指看去,但见一丛丛荷叶开的层层叠叠,碧绿可爱,但仔细观察,便觉杀机四伏,一只只乌棚小船挂满荷叶,抑或将自己刷的碧绿如莲蓬,潜伏在层层荷叶中,船上,一个又一个船工静静趴着,两眼闪光的看向白衣女子,只等她一跳,便要杀将出来,捞人求财……
白衣女子幽幽一叹,表情更加凄婉。
“这雨恐怕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了。”花艳骨微微一笑,看着她,脸上梨涡浅浅,“小妹家就在旁边,姐姐可随我来,不换衣服,也喝一碗姜汤驱驱寒气吧。”
“哎……”白衣女子欲言又止,“一个将死之人,还那么讲究作甚?”
“出生,婚姻,死亡,这就是女人的一辈子。”花艳骨将双鲤伞的竹骨伞柄靠在肩上,闲看溪上涟开漪荡,“出生乃天定,婚姻乃父母之命,到最后,你能选择的,似乎也只有如何去死了……”
白衣女子楞了楞,侧首,看向身旁那红衣女子。
而花艳骨也正侧过头看她,髻旁桃花步摇轻颤,仿佛要摇出一刹灼灼其华,而她貌夺花色,比那十里桃花更加鲜艳炫目。
“一辈子只能死一次。”斜睨着那白衣女子,她微笑道,“你一辈子也只能选择这么一次……死的这么仓促甚至可笑,你甘心么?”
一盏茶时间之后,白衣女子坐在了花艳骨的红药堂中。
花艳骨将手中的青瓷碗递向她,皓腕凝霜雪,兼柔若无骨,不看容颜,但看这只手,便已让人移不开眼去。
白衣女子接过那只小碗,眼睛却还愣愣的瞅着她的手,然后叹道:“人言沉香镇有二美,一是沉香溪中十娘子,二是沉香溪畔花艳骨……想必,姑娘便是这红药堂的老板,花艳骨吧。”
“其实我跟十娘子之间真的是清白的,却不知为何旁人总爱把我们两个放一处说。”花艳骨幽幽一叹,喝了一口姜汤,便将青瓷碗放在了一旁,“却不知姐姐如何称呼,怎就想不开了呢?”
那白衣女子闻言,轻咬下唇,欲言又止,耽搁半晌,终是叹了一口气,“闺阁之事,本不该外传,但姑娘救了妾身的命,又兼面目和善,想必是个能守口如瓶的人……”
“当然。“花艳骨缓缓抬起右手,腕上两枚碧玉镯撞击在一起,“此事出得你口,入得我耳,再不会为第三人所知,艳骨可对天赌誓。”
“……妾身赵如是。”白衣女子赵如是终是开了口,眉宇哀婉,却又透着一股大家闺秀的矜持风度,“家父赵阔,乃兵部左侍郎。五年前,妾嫁与本镇富商顾朝晖……”
赵阔是谁,花艳骨并不知,不过顾朝晖嘛,她倒略有耳闻。
这顾朝晖虽然不是朝廷命官,却是个天下闻名的豪商,西出塞北,东至海岛,到处都有他的商号。用泼天富贵已不足以形容他,总之他走在街上若是被泥土脏了靴子,甚至会毫不在意的用几万两的银票去擦,从这方面来看,他已经达到了视钱财如粪土的境界。
而赵如是的父亲赵阔就是喜欢他这个境界,要知他虽然贵为三品兵部左侍郎,却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呆了十年了,要想走上通天大道更进一步,说不得只能用钱去铺路,故而这顾朝晖虽是个胡人混血,到了他眼中,却比潘安宋玉更讨人喜欢。
于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赵如是就此嫁给了顾朝晖做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