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买了一辆漂亮的小汽车,这让他的计划明确起来。接下来的几天,他摇身一变,成了“西奥多·布朗森”,还把他的户头转移到了一街之隔的密苏里储蓄银行,给自己留出了充足的现金。他找了一家理发店,把发型和胡子都重新设计了一下,然后,他去布朗宁金公司的服装店,置办了一身行头,扮成了一个稳重的年轻商人。他驱车向南,平稳地驶过林伍德大道,一边开车一边寻找道边“吉屋出租”的牌子。他的需求很简单:一间带家具的公寓,要有体面的地址和门面,还得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而且步行几分钟就能到达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厅。
他不打算在那家台球厅搞骗局。在两处地方,他有望遇见自己第一个家庭的成员,而那儿就是其中之一。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公寓,不过不是在林伍德大道上,而是在阿穆尔大道上,而且离那家台球厅相当远。于是,他租下了两个停车位,挺难租到的,因为堪萨斯城还没有为汽车准备停车棚的习惯。不过,最后他还是以每月两美元的租金租到了公寓附近的一间小仓房,还以每月三美元的价格搞到了休闲时光台球厅旁当铺后面的一间小棚子。
他开始了他的新日程:每天晚上从八点到十点,他会在台球厅;周日,他会到他家人常去(确实常去)的位于林伍德大道上的那座教堂做礼拜;若是生意上有需要,他会抽出上午的时间乘有轨电车去市中心处理。拉撒路觉得在堪萨斯城市中心没必要开车,而且他很喜欢乘坐有轨电车的感觉。他的投资开始盈利了,他把赚来的钱通通换成了“双鹰”金币[9],存在联邦银行的保险箱中。他盼着在七月离开这里前,清算完成后,他能有足够的金币,以供他撑过1918年11月11日。
在闲暇时间里,他总是亲自保养维护那辆车,把它擦得锃亮,或是开着它出去兜风。他还慢慢地、细心地在私下里做一件裁缝活儿。他做了一件麂皮背心,上面缝满了口袋,每个口袋里都装了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缝完口袋,他把金币挨个儿装进去,再把口袋挨个儿缝死。他计划在这件背心外面套上那件他原本用来做样子的西装马甲。可是那样就太热了,没办法,可以放钱的防盗腰带放不下那么多金币,更何况金币装进去会铿锵作响,而不是沙沙作响。可他必须带金币,那是他在战时离开这个国家后唯一花得出去的钱。而且,装满金币后的背心几乎可以当防弹衣穿。到时候,谁也不知道下个转角等着他的是什么,而且拉丁美洲国家挺乱的。
此外,每个周日下午,他都会去找住在附近的韦斯特波特高中老师,跟他学西班牙语会话。总而言之,他开始按照这个日程表活动,保持着愉快的心情和忙碌的生活。
那天晚上,他把福特敞篷车锁进当铺后面的车棚中,拉撒路瞟见旁边是一家啤酒馆,想起他外公总会在回家前去那儿喝一扎慕勒白啤酒。这一整个冬天,他脑子里总是时不时在转,到底怎样才能轻松而不失自然地与他的家人重逢。他希望能以朋友的身份去他们的(也是他的!)家中做客,可是他怎么也无法走上门前的台阶,按响门铃,声称自己是他们久未联系的表亲,或者说是他们朋友的朋友,从帕迪尤卡来。他没有一个把他自己和他们一家联系起来的人可说。他相信,要是他撒一个复杂的谎,外公一定会识破的。
于是,就像极轻柔地演奏乐章一样,他决定从另外两个地方找机会:一个是他家人(他的外公除外)常去的教堂;还有一个就是外公想暂时逃离他女儿一家子时去消遣的地方。
拉撒路很肯定他没搞错那座教堂。他去做礼拜的第一个周日就找到了那段回忆。虽然他发现自己早到了三年时有些惊慌失措,但在教堂,他发现了一件更令他震惊不安的事情。
他看到了他的母亲,一晃神,他差点把她错认成那对双胞胎姐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