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母后,母后……”金浔嗫嚅着,说不出来话。
要说什么呢?本就是她偏心。
成释天扭过脸,不想再理会于她。
李素素还心有不甘,被金浔喝止:“素素,罢了。”
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眼下已别无选择,更何况,她的确是对这个孩子有愧。帝王之位,就像是一口深渊,呆在上面的人,迟早会变,走向贪婪,走向霸道。
到时候,她又如何能拦着毗天,不去伤害这个,已经饱经伤害的长子呢?
她,已经够偏心了,总要,留下活路,给这个孩子。
金浔闭上眼:“好,我签。府库内存银不够,我们一年年还。”
从此以后,这世上便没有端漠长皇子成释天,只有一个巾帼社三当家——李隆昌。
天,亮了。
文武百官顺着宫门,依次而入。
成毗天穿着明黄龙袍,牵着李素素的手,登上那把至尊之位,接受百官的山呼朝见。
鲜红的地毯,犹如鲜血,从宝座下,一路蜿蜒至殿门。
成释天和文时雨,站在门口,回首看了一眼,再不留恋地,并肩出了宫。
皇宫这种,充满血腥、杀戮、罪恶,和黑暗的阴冷地方,他们此生,都不会再踏入。
两人手牵着手,行走在闹市之中,看着红尘中熙熙攘攘地人群,头顶上暖融融的晨光,心情不由也跟着温暖明亮起来。
“你不做皇帝,也不做王爷,接下来打算干嘛?真要留在巾帼社当三当家?你那求亲,我可没答应呢。”文时雨笑眼弯弯地问。利用她去诈金浔,胆子不小,不过,她喜欢。
成释天,不,现在应该叫他李隆昌了。他摸摸鼻子,有点羞涩的笑道:“嗯,的确我钱少不够入股,你看,入赘到你们巾帼社,以身抵债可好?”
“噗——”时雨喷了。
少年顺手,从路过的卖花姑娘手里,买下一枝寒梅,递给了时雨:“时雨,你娶我吧。我会一辈子听你的话,照顾你,保护你,赚钱给你花,做饭给你吃,生娃也跟你姓。”
大型忠犬甩着尾巴,一脸“快把我夹到你碗里来吧”的热忱期待,看得时雨,脸上禁不住一热。
多少年了,她都没羞涩过。可是这一刻,她却无法抑制住自己腔子里狂热的心跳,于是,扭过脸去:“不行。”
什么?!
色诱失败了?!
李隆昌眉眼立刻耷拉了下去。怎么会失效了呢?从遇见时雨开始,只要他一露出这种表情,少女就会立刻心软的啊。
文时雨好笑地看着他沮丧的样子,轻轻咳了咳,盯着天上白云,说:“入赘这种事,我们,我们要先回大冶,禀报了父亲母亲……”
“我的婚礼,必须要有父母在场。”
成释天咂摸了咂摸,杏眼登时一亮,时雨这是同意了?
某人立刻高兴地大声呼喊起来。提着袍子,就开始往巾帼社冲,满心想着早点收拾行装,早点娶文时雨到手,却把准新娘都丢在了街上。
时雨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好笑,心里,却是融得,都要化成了一蜜水。
他们都不在乎对方入赘还是迎娶,也不在乎对方的财力是否不如自己或是超过自己。他们只知道,有对方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归途,他们的家。
他们追寻的那些,亲情,爱情,那些令人温暖的东西,就在彼此相依之间。
陌途相遇,携手同归,此生此世,至死不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