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小节 第1页
10月20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4法庭
“现在,审理荷星的法庭开庭!”法官敲了敲他的小木锤,为什么他每次都是这一句话呢。
“检控方已准备就绪!”御剑说。
“辩护方也已准备就绪!”我说。
“今天是审理的最终日,希望检控方、辩护方都要提出决定性的证据。那么,御剑检察官,请就事件状况作一下陈述!”法官说。
“在昨天的法庭上,律师提出了新的说法,杀人现场,实际上是在第2摄影棚。今天想传唤当时在小木屋的人作证,了解当时的情况。”御剑说。
“恩…………知道了!”法官说。
“御剑这家伙,今天有点保守啊!”我心里暗想。
“那么,请传唤证人入庭!”法官说。
“请案发当时,在第2摄影棚的小木屋开会的制片人金樱入庭!”御剑说。
那个女人依然是一身黑衣,站到证人席上。
“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御剑问。
“…………金樱,英都摄影所的制片人。”金樱回答。
“证人,案发当日,你是在第2摄影棚的小木屋……”御剑问。
“…………这事情大家不是都知道了吗?我讨厌说废话!你实在喜欢说的话,就等我不在时再说。”金樱冷淡的说。我看到御剑的脸色都变了。
“那、那么,证人!请就案发当日的情况作证。”法官说。
“成堂,这家伙就是凶手!”旁边的珍珍小声对我说。
“恩!”我对珍珍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将近中午时,到了第2摄影棚的小木屋。会议从正午开始,到4点钟结束。接下来有排练,所以去了第1摄影棚。……对了,那时有点累了,是导演送我去的。会议的休息时间,是从2点30分起的15分钟。休息时,和导演一起在小木屋外吃带骨牛排。到了第1摄影棚后,在那儿发现了戴志武的尸体。……大致就是这些。”金樱说。
“恩,证词中有1句话我想问问。‘那时有点累了,是导演送我去的。’……能不能再说的清楚些!”法官问。
“车。”金樱说。
“什么?”法官问。
“不是有辆轻便客车吗?在第2摄影棚。我让导演驾驶那车。……而且路边还有歪脖子猴殿下的脑袋,很危险。”金樱说。
“原、原来如此……那么律师,请询问。”法官对我说。
“这是最后的胜负,加油!”珍珍小声对我说。
“开会以前你是一个人去的小木屋?”我问。
“是啊!”金樱回答。
“你没有去过职员区,是吗?”
“是啊!”
“你的回答很简单啊!”
“是吗?”
“会议期间,有谁离开过吗?”
“没有。”
“…………再多说一点好吗?”我几乎在恳求她。
“反对!证人到这里来,不是陪你聊天的。请不要妨碍证人作证!”御剑敲着桌子说。
“还有你,检察官先生。不要乱敲桌子,听着刺耳。”金樱轻描淡写的说。御剑脸色变得很难看。
“证人,刚才你说休息的时候你和导演在吃带骨牛排?”我问。
“是的。”金樱说。
“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了!‘在吃带骨牛排’,可是这就怪了!”我得意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