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渐渐多起来。
我看见阿公。
他拄着那根比他自己还高的拐杖,站在人群最前面,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在火光里忽明忽暗。
我看见阿姆。
她脖子上那串骨珠还没摘,垂在胸前,在火光里泛着白森森的光。
我看见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人——年轻的,年老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
全站着。
全望着我。
三千人。
也许不止。
整个营地的青壮,全来了。
我站在他们面前。
站在那块平时用来分配猎物、处理纠纷的空地中央。
火把的光从四面八方照过来,照在我身上。
我开口。
“神女被夺走了。”
那六个字从嘴里说出来,比我想的容易。
原以为会很难,会像撕开伤口一样疼。
可真正说出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伤口早就撕开了——从她骑上那匹黑马那一刻就撕开了,从她消失在黑暗里那一刻就敞着了,一直敞到现在,疼到麻木。
人群骚动起来。
交头接耳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涌过来。
“神女被灰狼部抢走了——”
“我就说赫连那狼崽子没安好心——”
“王后啊——那是我们的王后——”
我抬起手。
人群静下去。
“我问你们,”我的声音很响,响到每一个人都能听见,“神女被夺走,你们同意吗?”
静默。
只有火把噼啪响。
然后有人开口。
“不同意——!”
那是人群后面的一个声音,年轻的,粗的,带着愤怒。
接着是第二个。
“不同意——!”
第三个。
“不同意——!”
越来越多。
最后变成一片。
三千个人同时喊那三个字,喊得像打雷,像山崩,像一万只狼同时嚎叫。
“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