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布下的地雷我们都要一一记下它们的位置,等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再一一将其取出,否则很有可能会误炸我们自己人并限制了我军的活动。
这时候是在夜里,这声爆炸无疑就是在告诉我们有敌来袭了。当然,也不排除是有什么无辜的小动物不小心引爆了一枚地雷。但当我将步枪架在身后的战壕上时,就推翻了这个结论。因为在夜色里,成片成片的越军已经举着A47狂吼着朝我们阵地冲了上来。一边冲还一边举着枪朝我们胡乱的射击,子弹霎时就在我们头顶上发出一阵阵啸声。偶尔还有几声不知从哪里打来的炮弹,也分不清是火箭筒打的还是迫击炮打的。
这也就是A47的另一个好处,也是为什么我军把它叫做“冲锋枪”的原因。冲锋枪、冲锋枪,就是可以一边冲锋一边打的枪。虽说准头实在也不大,但几十支这样的突击步枪同时开火,再加上一些火力掩护,足可以形成一道弹幕部份压制住对手的火力了。
当然”老式步枪也有它的好处,比如莫辛纳甘的射程就更远、更精确。
但它在冲锋时就无法发挥出A47这样的作用。
不过越军手里的武器都升级了,我军手里的武器也同样更新换代了。56半不再需要像莫辛纳甘那样打一枪扳一下,56式冲锋枪也可以达到苏式A47差不多的火力,更何况我军手里也有轻机枪。四0火、迫击呃……
更重要的是,我们连队不但占据了地理的优势还一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一顿子弹下去就打得越军血肉横飞、惨叫声四起。
也不知道是战士们从梦魇中被惊醒过于紧张还是怎么的,根本就没等我下令战斗就已经打响了。不过说实话,这时候如果还等我下令再开枪那也笨了点。因为越军已经潜伏到距离我们战线只有百米远的地方,只要几秒钟的耽搁他们就冲到我们的面拼了。
我相信在这种情况下,战士们要打退越军的冲锋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所谓的偷袭,当然是在我们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一举冲上阵地与我们肉搏。现在我们都有了准备”而且地雷还事先给我们报了警,那这偷袭无疑就是送死,毫无意义的送死。
但越军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依旧挥舞着手中的步枪朝我们阵地冲锋,但又无一例外的倒在我军的枪林弹雨之下。
于是,我就可以带着一种很轻松的心态试试刚得到的这把狙击步枪。
“砰!”的一声,随着右肩传来的一阵振动”一发子弹从我的步枪中脱膛而出。正中一名正挥舞着手枪朝越军大声呼喝着的军官。他的脑袋随着子弹的惯性一歪,就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他实在太好辩认了,也不知道他是为了显示他的权力还是怎么的,别人手里都端着A47,而他却只有一把几乎就寿不见的小手枪。这样标新立异的结果”就是他有幸成为我手中这把VD狙击枪的第一个目标。
“砰!”又是一声枪响,一发子弹打倒了两名越军。
这两名越军都不是什么特殊的人物,我只是想试试手中的狙击步枪的威力。很明显,就算不是专用的狙击弹,它也可以轻松的穿透敌人的身躯造在二次杀伤。
专用的狙击弹一共有十五发,我把它们很小心的用雨布包好放在乎弹袋的一个角落里。它们无论是准头还是威力都要比普通弹大得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战场上”还会有可能碰到越军其它到狙击手,那时就是狙击弹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我得承认,我很喜欢这种射击的感觉。既可以没有压力的用**试枪,又可以打胜仗,何乐而不为呢?我甚至都有些希望越军能迟些退下去。但越军显然也发现这次偷袭已经失败”于是不一会儿就像潮水般的朝夜色中退去……
“砰!”的一声,这回倒下的是一个红旗手!四百多米远的距离!
越军竟然还有红旗手…………在这时代就算是我军都已经很少再把这种很有可能会增加部队伤亡的东西带上战场,而越军却依然带着它冲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