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参场(五)
“我眼瞅着那锦衣男子悄无声息地从四哥身后的土中钻腾而出,而他浑身的素衣竟没染上一丝的尘埃,周遭依然宁静如初,甚至连土坷垃破碎的声响都未发出一两声来。我心生疑意,抬头打量面前这个形如鬼魅的男子:他的面皮是如此地粉嫩白皙,柳叶眉,细长眼,玉坠鼻,薄唇嘴,五官细致的就跟个女人一般。他对着我笑了一下,嘴巴微微上翘,眉宇之间渗出一股英气,那股英气是无形的,但却极有威慑力,就像高手宝剑出鞘时迸出的剑气。
我又端详着他的轮廓,这人身材七尺有余,粗看身材虽说不上细瘦,但也绝论不上孔武。一袭白袍自他的颈子而下,直拖到脚面之上。在他身后,系着一张水蓝色的披风,那披风跟随山间的气流上下翻动着,却没发出一丁点的声响出来。他微笑地用眼珠俯视着我,有如君临天下睥睨众生一般。
四哥也仿佛感受到身后的那股锐气,径自转身过来与那男子搭话,在四哥的指引之下,我们三人签订了一则血盟。自此以后,我和四哥两人才得以从那仙境出来,回到不咸山麓继续生活。”
“洪哥,你先不要着急说之后的事,俺倒想听你讲讲那名白衣男子的底细”,胡老三听到这儿,忍不住插了一嘴。
“那名白衣男子叫做血参,是一个凌驾于五轮之上的灵族,不咸山内所有的野生棒槌都归他一人掌管,而我们无意闯入的这个所在,就是他闭关修炼的秘园——一个天然的巨大参场,血参告诉我说,三百年前,努尔哈赤也和我们一样,误闯入这个大参场,太祖起兵所需的八八六十四根大棒槌就是从他的参园子里摘的,那时太祖羽翼尚薄,根本没有实力与明朝军队对抗,是血参窥破了天诀,给予太祖六十四根棒槌的恩赐。
还有之前那个绿色的漩涡,乃是血参为了考验我和四哥的人品所造的幻境。我头脑简单,自己中了陷阱还茫然不知,竟然操起削尖的树枝去戳四哥,结果我自己尝到了攻击反噬的滋味。这件丑事,我本打算隐藏到我入棺材那天,可今天提起参场子的事,不得不重翻此事,每每想起,我都臊得满脸发红”
“其实洪哥你也不必太过介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听完你说的这段,事情的来龙去脉俺是大体摸清了:那血参肯定是有感于四哥的人品,没有加害你们,而是与你们定了那个血盟”
“对,那幻境四哥也经历过,但他始终没有伤我那个残像一根汗毛,血参当初就是有感于四哥的人品才决定放我俩下山。那血盟的内容也很简单:我与四哥出山之后,该抬棒槌还可以在参场接着抬,但不可再踏入参场一步,更不能与贪婪之人开口谈参场之事,从此人灵不犯,各自按自己的路子过活……”
“等等……”,胡老三伸手阻住洪屠户的话头,冲他施了一个眼色。旋即,他把手伸向牛皮腰带,将那把油黑油黑的盒子炮抽了出来,对着门外咳嗽一声说道:“门外的那位,你还打算再躲多久?倘若不出来,俺的壳子炮可要给你脑袋卯几个窟窿了”
“别别别……”,外面响起一个男声,随着声音落下,窗前黑影一闪,木门外蹭进了一个身高过丈的大汉,我抬眼一瞅,这男子金发碧眼,是一个十足的洋毛子相貌。这洋毛子双手举过头顶,向我们赔笑着,我注意到,他年岁大约有四十左右,头顶有一处斑秃。
“你们不要误会,我……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华莱士”,洋毛子紧张得只用袖子擦额头上的汗。
“华莱士?”,我朝他瞟了一眼,“我怎么听老段说,要从辽西赶回来至少也要两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