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两封求婚信。
斯佳丽至少每星期收到一封。
他们佯装写情书,其实她心知肚明,要不是因为她是个富孀他们根本不会寄信来。
大部分男人皆是如此。
她用一些简便的辞句回第一封信。
诸如:“承蒙您的关心”、“无法回报您的热情”和“永远珍惜您的友情”等等常见的交际辞令。
第二封信就没这么简单了,这是查尔斯·拉格兰写来的。
查尔斯是她在爱尔兰所认识的人中和她最相配的,他的真情令人感动,不像大部分男人只会对她甜言蜜语;他并非看上她的钱才追求她,这一点她很有把握。
查尔斯本身就来自富豪世家,他家是英国的大地主。
他是家中的小儿子,而且他选择了加入军队而非授神职,不过他自己一定有一些财产,因为他一套制服的花费就比她所有舞会礼服加起来的费用还贵,这一点她也很肯定。
还有什么优点?查尔斯长得很帅,身体和瑞特一样高大,所不同的是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而不是黑发。
不过,不像大多数白肤金发人那样的、被冲淡似的浅黄色。
他的头发是道地的金色,金色中带一抹红色,与黝黑的皮肤呈强烈对比。
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女人看他的神情仿佛用一把汤匙就可以把他吃了似的。
那么她为什么不爱他呢?她也想过这个问题,常常想,但就是想不出答案,她其实并不大关心这个问题。
我想要爱上某个人,我也知道爱的滋味,爱是世上最美好的情感。
这实在太不公平了,我居然这么晚才了解情爱。
查尔斯爱我,我想要被爱,我需要爱,没有爱,我一个人好寂寞。
为什么我不能爱他?因为我爱瑞特,这就是答案。
这就是查尔斯和其他男人都掳获不了我的原因,因为他们不是瑞特。
你永远得不到瑞特,她的理智告诉自己。
斯佳丽的心痛苦地呐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以为我真能完全忘情吗?你以为每次当我在猫咪身上看到他的影子时,它不在我心中萦绕吗?你以为当我相信自己已过着完全自主的生活时,它不会在我脑海里出现吗?斯佳丽小心翼翼地下笔,思索最婉转的字眼来拒绝查尔斯·拉格兰。
他绝不会明白她是真心喜欢他的,甚至因为他爱她而使得她也有一点爱他,但那种感情还不足以说服自己嫁给他。
她希望当他的好朋友,而不是妻子,因为他绝对不会要一个心永远属于另一个男人的妻子。
今年最后一场家庭聚会地点离基尔布莱不远,基尔布莱又离特里姆不远,所以斯佳丽决定驾马车去,以省掉搭火车的麻烦。
斯佳丽趁一大早天气还凉爽的时候便出发,她的马最近饱受炎热之苦,一天至少得用海绵毛刷刷四次,最后,连她也渐渐受不了,晚上都是在汗流浃背、翻复辗转中入睡。
还好已经是八月,夏天就快结束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远处已升起一阵热气。
她后悔出门前没先估算一下行程的时间,她希望赶在太阳完全升起前,就已到达目的地。
不知南·沙克利夫起床了没有?她不像是会早起的人。
无所谓,我不介意在见到任何人之前先洗个冷水澡、换套衣服。
希望这里有个像样的女佣,不要像吉福德家那个笨手笨脚的白痴,她帮我挂连衣裙时,居然会把袖子扯掉。
也许费茨太太要我自己带贴身女佣来的建议是对的,她的意见通常不会有错,可是我又不想每分每秒都被贴身女佣阴魂不散似地缠着。
在家里有佩吉·奎因伺候,出门拜访时,人们就得忍受我不带贴身女佣的习惯。
我确实也该开一场家庭聚会,回报所欠的人情才对。
大家都对我这么好……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明年夏天再说吧!我可以说今年大热,而且我又担心农场…突然,从路两旁的阴影里走出两个人来,其中一个握着她的缰绳,另一个手持来福枪对着她。
斯佳丽的心思飞快地转动,心跳也跟着加快了,她怎么没想到要带左轮手枪来防身?或许他们只是要抢她的马车和衣箱,如果她发誓不把他们的长相告诉任何人,或许还会让她走回特里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