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第124章 让他们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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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笙笙愣住了。

霍迟尧已经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尤其是归国之后的霍迟尧,单是气势就帅到不像话,穿西装时的模样往往看得她心里痒痒的。

而眼前的男人则是另一种风格。

他如同从欧洲油画中走出来的小王子,微卷的发梢搭在细长的脖颈上。

身上穿着一件淡蓝色的宽松毛衣,衬得他又白又乖,垂眸时有股令女人心碎的忧郁。

许笙笙含羞似的低下头,视线落到男人轻轻搅动沙冰的细长手指上。

出国留学的这几年,她对看人养出了一身经验:

看女人,先看头发,再看鞋子。

前者可以透露出这个女人是否家境优越,生活宽松惬意,后者可以看出她的消费水平,和时尚审美。

看男人,则是先看指甲,再看内搭。

真正有底蕴、有情调的男人会定期修剪指甲,甲床弧度平整。

指甲根部有月牙,至少身体和饮食标准不会差。

而内搭作为贴身衣服,才能真正反映出男人的资产等级。

不是没有置办一身高级行头、租豪车来猎艳的男人,只不过这种男人哪怕表面装得再好,衬衫的褶皱、皮鞋的灰尘都暴露出了他的真实水平。

眼前的男人,以许笙笙毒辣的眼光来看,无疑是金字塔最顶端的那一小撮。

他食指上带着的蓝宝石戒指,看着也像真货,甚至有些年头了。

再结合他蹩脚的普通话,许笙笙原本想走的心思瞬间打消了。

她将包包挪了挪,换了正宗的伦敦腔:“ofcourse,请自便。”

男人眼睛唰的一亮,目光中带了几分欣赏:“你是留学生?”

许笙笙挺直脊背,淡淡道:“不是,只是和M国大剧院有过合作演出,所以特意学习过。”

“你是音乐家!”

男人赞叹,“怪不得你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和其他人相比,那么与众不同。”

“谢谢。”

许笙笙自然而然地和他攀谈起来:“你也喜欢音乐?”

两人有来有往,一时间像是相识数十年的老朋友,态度相当熟稔自然。

许笙笙知道了男人的名字,白羊。

听起来像个假名。

不过他这种谨慎遮掩的态度,反而更加让她认定他出身不凡。

她相信自己看男人的眼光。

见男人久久没有交换联系方式的意思,许笙笙也不着急,而是拿着包站起身:

“抱歉,我要先走了,跟你聊天很愉快。”

随后,优雅地迈出咖啡厅。

倒数十个数后,身后传来了一声轻呼。

白羊有些气喘地跑到她面前:“我要怎么样才能再见到你?”

许笙笙故作为难:“我经常要去国外演出,不常呆在A市。”

“那请给我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吧。”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便签纸和一支钢笔,许笙笙注意到钢笔的牌子,价格亦是不菲。

她愉快地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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