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他,不费吹灰之力,他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然后我清理了现场,将他拖出了小区,拖到花园里。
怎么样?我厉害吧?教授也这么说!他还说我可以做得更多、更好。
所以,第二天,我决定杀死吴文国。
他住在墟沟小区。那里是城郊结合处,治安本来就乱。要杀他,太简单了。
半夜,我撬开了他家的门,轻手轻脚地潜进了他家,发现他已经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
天助我也!我随手拿起他家的茶几上的水果刀,将刀刃深深刺入了他的喉管。他的血像水柱一样溅在了我的胸膛上,他一声没吭,就这样在睡梦中咽了气。
怎么,精彩吗?这还不够!
杀死吴文国的第二天,我在酒吧里面找到了依菲菲。我晓得依菲菲喜欢玩一夜情,所以我欲擒故纵,诱使她把我带到了宾馆,然后掐死了她。
最后,就剩下你了!怎么?很惊讶吗?你不应该惊讶啊!你应该猜得到我要杀你!
怎么?不服?你走过来了?走过来又如何?你以为你走过来就能减轻我想杀你的念头?
你点蜡烛干什么?你点那些蜡烛干什么?你要给我喝什么?你要毒死我?你……呜……咕噜咕噜……憨烂屎,你要干什么?你烧香干什么?快点它!我叫你熄掉它!那个味道太浓了!我头昏!我想吐!熄掉它!憨婆娘!我叫你熄掉它……”
以后的内容,不得而知,因为那MP3耗尽了所有的电能,自动关机了。
我扯下耳机,绝望地坐在**,全身被都厌恶和绝望包围了。
解术失败了,失败就失败吧,可是我还杀了人;杀人就杀人吧,可是我不仅杀了一个人,而是三个!
一、二、三——三个鲜活的生命在我手上,没了。随之而打碎的还有我的良心。我慌乱地趴在地上一片片地找寻,却无奈地发现,即使凑齐了碎片,我的良心却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样子了。
该死的,那个对我施术的人!你拽!你赢了!我输了!我被你变成了一个凶手,不折不扣的凶手!
哪怕我可以承受苦难,忍受折磨,但是我却无法承受良心的谴责。大错已铸成,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让我回头了。
或许,只有离开才能求得最后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