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是猪肉炖粉条、白菜烩罐头肉、土豆烧排骨,米饭的大米是正宗的苏浙稻米,鸡腿也是以冷鲜储藏方式储藏后从连云港经海运至釜山后交给即将出发的第五军。香喷喷的午饭就在曾经还可能是一片良田的原野上展开了,整齐停放的车辆没有行驶中的轰鸣,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的官兵们,已经用水罐车提供的水清洗掉了长途旅行的疲惫,洋溢在脸上的是回家的快乐,手里端着的是满满的丰盛食物,直接蹒跚席地而坐于一团,彼此之间的笑谈成为了此时此刻的最开怀。
“我一直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吃货,是艰苦的生活教会了我如何狼吞虎咽,是血腥的战斗让我知道了有更强壮的身体、更充沛的体能的重要性。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所需要的食物全部吞进肚子,管它什么狗屁形象。”
季云飞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坐在不断前行而时而晃动中的步兵战车里,季云飞在六个小时时间里除了用三个小时来昏睡之外,其余时间都是在回想这入朝的日子,回想当兵岁月里算是难得的战争生涯里和一群战友的跌打滚爬,现在想起来是沐浴在枪林弹雨中的享受、是战火纷飞中的美好回忆。
“洛枫,你小子的鸡腿怎么看起来要比我的大多了啊?”
周琛最先解决掉的就是自己饭盒里的鸡腿,香喷喷的鸡肉吞咽进肚子里不仅满足了食欲更是满足了心里上的“弱肉强食”欲望。
作为在战役进行中,替代受伤离队汪强的洛枫,在连队里、在班里,始终是最寡言的一个,或许是因为他曾有过参选特种兵的经历,也或许是因为他曾经虽是预备役但却有着很强的单兵作战素质,在加入连队之后的所有战斗中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其手中的突击步枪所取得的杀伤战果足以令班里的狙击手刘志生汗颜。
但,洛枫并不是喜欢沉默,他始终在努力的将自己融入这支崇尚荣誉的部队,他始终想要把所有的战友当成最好的朋友,在战场上的风风雨雨时光虽然短暂,但至少也让他知道了周围的战友对他是信任、是喜欢、是支持、是赞同的,他也在每一次战斗中默默的付出,成为照看战友后背又或者是开路先锋的最佳人选,因此此时此刻的洛枫并不是只想着疯狂咽下食物,而是想着远方的家人——对于一个回家中的归人。
思绪被临时打断的洛枫,捏着鸡腿扭过头来看了一下周琛,这老爷子有着很浓军事背景的“军二代”一天到晚都是无忧无虑的活着,似乎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并不是在童年,而是在这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战场上与战友们的齐力拼搏。
“我的更大?”洛枫冲着周琛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下面,邪恶的笑着说道:“谢谢夸奖”说着,咬下了一大块鸡肉。
“去你大爷的,我的第三只腿比你的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周琛噱了洛枫一嘴,赶紧扭过身来看了看一直保持着很高速率,就和打仗时候一样快速进食的季云飞,冲着季云飞的肩膀猛拍一下后,说道:“要打仗吗?吃得这么急?”
季云飞没有回答,而是转过头来看了看饭盒里除了没有鸡腿,还都是满满的饭菜,季云飞摇了摇头后说道:“难得如此丰盛,不吃掉实在是太浪费了。对了,你的要是不吃,统统都给我吧”
这话可把周琛弄纳闷了,这按理说很文雅的大学生,是不是打仗时间太久脑袋短路了?这打仗期间吃饭犹如风卷残云的确是很好的,这已经是回家了,怎么还如此“狼狈”?周琛有些想不明白,看了看周围不时有些说笑,但大多时候都保持着沉默的战友们,他似乎又明白了些什么。
的确,第五集团军先期回国,能让官兵们能提前回国真的是一件好事儿,但同样是这样的一个命令引发了很多人的浮想。其中最大的一个猜想就是在此战表现突出的第五集团军,在确立本集团军成为共和国陆军序列中继第四集团军之后,又一个用实战证明了自己王牌身份货真价实的集团军的同时,在迎来共和国陆军又一次军事改制的浪潮之际,也站在了风口浪尖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