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都很羡慕大学生,仿佛大学生活就等于弹木吉他的男生和白衣飘飘的女生,就等于纯粹而充实的日子。可是真的读大学了,就不再有这样那样的感觉,一切不过如此。我就像每个大学女生那样,上课下课,疯玩疯走,谈着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的恋爱。
我没有再收到叶风的信。也许他不知道我的地址,也许他根本把我忘记。我不在乎这些,因为我早已接受了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事实。如果我上了北大,可能会吧,但是,现在我只能在这东南一角默默的收拾自己易碎的心。我也没有给他写信,但却知道他的许多事,因为丁菲和他在一个城市里。我常常要丁菲给我说这说那,但却不许丁菲在他面前提我。
大三冬天,我去了一趟上海。到他的学校,到他可能到过的地方,但是不见他,也不让他知道我来了。丁菲直骂我精神病。可能我的行为真的很难让人理解吧,我宁愿就在心里想他,想念那个纯朴的、会和我说武侠的干干净净的男孩子,我害怕现在的他变成了另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那又何必呢?
那个冬夜,细雪轻轻的落下来,我独自站在异乡的街头,泪水布满了脸颊。
我终于放弃了他。
2003-8-2(未完待续……)
ps:有几年,安顿的非常红。于是各报刊杂志里都出现了情感故事口述实录的专栏。
我为本地杂志写了好些冠以“口述实录”之名的故事。接下去几周的“周末作”,将为您奉献这时期的作品。
当然大多是编的,相当部分很狗血且“作”。它们,以及一些采访稿和约稿,被我放在电脑里一个叫“文字债”的夹子里。文字,是自己想写的或是卖钱的,我从来分得很清楚。
然而,也有像这个故事这样的。不,或者说,每个故事都是如此,比例的大小和多少而已。——我是说,每个故事里,实际上都有一些我自己。我把自己的故事分拆开来,放在许多不同的故事里、和别人的故事揉在一起;直到分不清彼此。
于是我能告诉你,这个故事的前半段是真事。我初中时真的暗暗喜欢过这么一个男生。
至于后半段,我倒是希望是真的。可惜,这么多年的以后,真的故事就是:我再也没见过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