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看上去很高明,实际则是自寻死路。
首先就是,拦截距离必须足够远,不然小行星爆炸后生成的碎片同样会击中地球。因为小行星的质量高达五百亿吨,爆炸后生成质量在一百万吨以上的碎片、并且击中地球的概率非常大。根据模拟计算,如果二十亿吨级核弹头在小行星内部爆炸,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把小行星一分为二,两个部分的质量都在两百亿吨以上,其中一块击中地球的概率不会低于百分之五十。
要多远才算足够远呢?
按照最理想的结果:二十亿级核弹头释放出的能量有百分之五十转化为动能,小行星在爆炸后一分为二,且分别加速与减速,改变速度从而改变其到达地球轨道的时间,使得小行星的两部分分别从地球前方与后方经过,而不是撞上地球,拦截距离至少要达到一千五百万公里!
这是只有在理想情况下才会产生的结果。比如核弹头在爆炸后,肯定无法让百分之五十的能量转化为动能。
即便如此,也大大超过了人类的科技实力。
别说把上千枚重达二点二吨的两亿吨级核弹头送到一千五百公里之外,通过遥控依次击中小行星的同一部位,就算把设计质量为十二吨的二十亿吨级核弹头送到一千五百万公里之外都办不到。
把十二吨载荷加速到第二宇宙速度,哪怕从近地轨道上发射,运载火箭的质量也在三千吨以上。也许,制造三千吨的运载火箭、并且在近地轨道上组装,以人类的科技实力还能勉强办到。关键是,理想撞击点在小行星中部,也就是质量平衡面的边缘上,因此弹头在撞击前需要达到小行星的速度。就算小行星没有加速,仍然为每秒一百一十三公里,人类的科技力量也无法把十二吨重的核弹头提高到这个速度,即便是二点二吨的两亿吨级核弹头,都不可能!
其次就是,即便前面的困难都解决掉了,小行星在爆炸之后也会产生大量质量巨大的碎片,部分碎片在相互碰撞之后,速度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因此肯定会有很大一部分碎片会击中地球。如果在拦截小行星的时候用光了超级核弹头,拿什么来对付这些同样能够导致人类灭绝的小行星碎片呢?
在科学顾问委员会提出质疑,中俄联合反对的情况下,美方不得不搁置了代号B的防御方案。
只是,美国财大气粗。
此后一年里,美国绕过行星防御理事会,坚持开发二十亿吨级核弹头,并且宣称这是捍卫人类文明的最后防线。
虽然美国单独采取行动的目的可说是司马昭之心,但是中俄却没有理由反对。
美国本来就是核大国,拥有研制核武器的权力,而且美国独自出资,没有动用行星防御理事会的资金。
只是,耗费在“勇气行动”项目上的科研资源,拖慢了美国的研制速度。
有趣的是,在反对实施B方案的情况下,俄罗斯也启动了二十亿吨级核弹头的研制工作,而且投入超过美国。
A方案成为主导,核心目的就是拦截小行星在减速阶段喷射的物体。
正是如此,一年前,行星防御理事会正式批准了在近地轨道与太阳同步轨道上部署超级核弹头与运载工具的防御计划。
问题是,谁来控制与使用这些核弹头?
虽然行星防御理事会是一个整体,但是十个成员国并没统一到一个政府之下,而且成员国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
美方认为应该由表决权分配核弹头的控制与使用权,而中俄英法都反对让非核大国拥有这项权力。
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白天的会议中,争论得最为激烈的正是这个问题。
虽然斯塔克说服了斯托克顿,法国总参谋长雷诺上将的态度也有所松动,但是杨方烈与谢尔盖耶夫毫不妥协。争论到最激烈的时候,杨方烈与谢尔盖耶夫都提出将退出行星防御理事会。
当然,两人用不着退出,因为他俩可以否决任何提案。
斯塔克不得不做出让步,以表决权为基础,在五个核大国中分配超级核弹头的控制与使用权。
以美军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装备为由,斯塔克要求增加百分之十的使用权。
这就是说,中俄英法只能获得与表决权相当的份额,而美国将获得百分之七十的控制与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