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上街时,身上的武器装备不带额外子弹便足有七十斤重。
由此可以想象我从人群中挤到地铁站是多么的辛苦。
尽管如此,遇到那些冷兵器开片的那几十个小流氓们我还不想露这一身家伙来——之所以带上死猪一样重的这一堆东西,我实在是不怀好意。
试想一下,在数万人动用刀对砍时,对方的阵营里忽然出现一个武器装备水平进化到了火器时代而且一个人地火力比一个坦克班还强的家伙时,会出现何等的群体性心理恐慌!那种天神降临引起邪魔退散的壮观情形,一定不会比虹翔昨日扮演的现代美猴王效果差,光想一想就能让人心旷神怡。
可如今看来,却简直象是我未卜先知,为伯爵准备好了似的。
在小姑娘面前可以慢腾腾地摆酷,进了七号车厢就不能这样了。
我飞身闪进去,见伯爵正用触手抓起最后一个还能活动的列车保安,便趁机双枪齐射。
许久没练过了,枪法却没搁下,第一弹就击中伯爵的左肩膀,掀掉了他地左手。
他嘶叫一声,把那个保安生生地扯成了两半,转过身来恶狠狠地向我吼叫。
但也仅仅能陷于吼叫而已,MAGNUM54的大口径子弹轰到他身上,每一弹都把他的身子打得重重地撞在车厢壁上,全无还手之力。
虽然久经军旅,我却不是巴斯克冰那样天生异力的人。
双手持MAGNUM54快速连射打怪物,酷是酷到极点,却超出了正常人肉体的承受能力。
一匣子弹打完,伯爵血肉模糊地倒在车厢壁上动弹不得,但创处却以肉眼可辨的超级速度重生着,果然是已经植入了龙族基因的怪物。
再上一匣子弹专打他脑袋也许有效,但却不见得万无一失,而且我的双手已经麻木了,再不能坚持用这种威力大到变态的手枪。
连忙把两把MAGNUM54都丢到一边,换了两把PPK手枪射击。
可这种警用手枪的威力就小得多,开了两三枪,眼看打出的洞还不如伯爵长好的多,连忙又丢到一边,跑回八号车厢拿了两支微冲杀回去。
微冲的低威力让我吃尽了苦头。
子弹还没打到一半就给伯爵反击了一下,腥臭的触手抽到了我大腿上。
把我打得凌空翻了个筋斗,摔得狼狈不堪。
眼看伯爵恢复得快,这样下去万万不是敌手,连忙又爬出去抓了两支突击步枪才杀回来,一阵猛扫,伯爵再度支零破碎地倒了下去。
可是我一点不敢大意——果然,十几秒之后,他地身体又活动了起来。
我只好耸耸肩。
叹道:“又来,又来。”
手枪、微冲、突击步枪、霰弹枪、反器材狙击枪式枪、便携式猎弩……我一一用了一遍。
伯爵一次一次的倒下,但肉体却保持着高速的恢复速度,就好像是真正地永远不死。
我眼看自己带的那堆武器慢慢少了下去,也开始发起愁来。
好在猎弩的威力大,而且倒钩多,把伯爵的身子钉在车厢壁上挣扎不脱。
给了我点喘息时间。
我回八号车厢翻了翻,拣出件化学武器——多功能榴弹枪。
可以装燃烧弹、冷冻弹和硫酸弹。
从秃鹫要塞探险的经历来看,是件很有效的武器,只有用了之后说不定会把七号车厢烧断。
想了一想,还是先用这个,总比直接用便携PRG火箭筒来得安全----那个搞不好会把地铁掀到地面上去当轻轨列车使。
我戴上防毒面具。
背上便携式BRG火箭筒,双手紧紧握多功能榴弹枪再次冲进七号车厢。
伯爵已挣脱了十五支弩箭的围困,正向这边缓慢走来。
我迎面一发火焰榴弹把他炸得怪叫一声倒下去,迅速连续射完了五发火焰弹,把七号车厢靠近六号车厢的一侧烧成了火海。
不等他有任何反抗机会,又换上冷冻弹连射五发。
伯爵地触手和身体又给烧。
又给冻,迅速裂开了许多口子,我又换上硫酸弹一阵猛射,终于把伯爵的两支触手和外皮全部炸开了,露出了里面猩红的肉身。
此时正是大功告成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