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朋友在行动中是推理细致、精力过人的,所以他对于人家请他侦察这个破特的疑案的那种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想必定是很有根据的。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照片案;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那种怪事以及与-血字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觉得如果连他都解决不了的话,那真是十分奥秘的疑案了。
我离开他时,他还仍然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我相信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新郎到底是何许人的所有线索。
当时,我正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得到空暇,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驶贝克街,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了结这桩破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令人望而生畏的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整天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喂,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谜啊!"我叫道。
“呵,那个!我想到的是我一直在做试验的这种盐。虽然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毫无任何神秘之处,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饶有趣味的。唯一的缺憾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他是谁呢?他抛弃萨瑟兰小姐的目的何在?”
问题刚从我口中说出,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嗒嗒嗒有人敲门。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他给我写信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进门的男人身体结实,中等身材,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肤色淡黄,一副殷勤的、曲意奉承的样子,一双锐利逼人的灰色眼睛。他询问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搁在边架上,微微鞠了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打字的信是出自你手的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怕是稍微来迟了,不过我身不由己啊。我很抱歉萨瑟兰小姐拿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来麻烦你,我觉得还是不要家丑外扬的好。她来找你们,这是违背了我的意愿的。你们也已看到了,她是个好发脾气、容易冲动的姑娘,她一旦决定干什么就难以自制。当然我对你们倒是不太介意,因为你们与官厅警察没有联系;不过让这种家庭的不幸张扬到社会上去却也不是令人高兴的事。而且,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你怎么可能找到霍斯默·安吉尔这个人呢?”
“恰恰相反,"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很有理由相信我会找到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掉在地上,他说道:“听到你这番话,高兴极了。”
“奇怪的是,"福尔摩斯说,“打字也象手书一样表现出一个人的个性。除非打字机是新的,否则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是不会一模一样的。有的字母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些,有的字母只磨损了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自己打的这张短笺,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总有点儿缺损。还有其它十四个更加明显的特征。”
“我们的来往信函都是使用事务所里的这台打字机打的,当然它有点儿磨损了,"我们的客人说着,发亮的小眼睛迅速地瞥了一下福尔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