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胡达这边,一看对方什么也不求,胡达反倒觉得,没准对方肚子里还真有点东西。
外宅嘛,自己只有一座。
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胡达决定,这三天就住外宅了。要是这几天没来外财的话,等再见到这个算命的,定要打得他满地找牙!
他要看看,这钱财是怎么来的。
“走吧,回外宅!来福,你去家里给我娘他们说一声,这几天我就不回家了。”从茶楼出来,胡达对跟着的一个家丁道。
“是。”来福在后面答道。
到了外宅,胡达还把所有的下人们召集起来,开了个小会。中心只有一个,要忠心!
就是有外财,那也是属于他这个主人的!是他运筹帷幄来的。发现了,要及时上交!
当然,最关键的就是一条,一旦被发现有隐匿行为,乱棍打死!
当天晚上,胡达就歇在了老宅,静静地等待属于他的奇遇。
第二天中午,院里里的家丁发现院子里有人扔进来一个包袱。
另一个家丁赶紧冲到大门口,跑到大门那儿看了一眼,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看到人没?”留在院子里的家丁问道。
“没有。”冲到大门口的家丁摇了摇头。
平常这座宅子就只一个门房,一个洒扫的婆子留守。他们俩也是昨天跟着胡达外出跟过来的。
两人对视一眼,觉得这个包袱应该就是昨天少爷所说的外财了吧。
昨天刚被敲打过,两人知道该怎么做。赶紧拿着包袱急匆匆跑到胡达跟前去汇报。
“什么,包袱?”胡达一听,嘿,新鲜事儿!难道,真有什么外财?
“打开看看。”胡达吩咐两个家丁。
一个家丁上前,打开了包袱。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摞银票。天呐,银票!
胡达一看,简直乐开了花。这还真是外财,也确实是偏财呢。
胡达抓过来开心得数了数,还不少呢,整整三万两!
他也算是出身权贵之家了,家里对他也是十分宠爱,从没有缺过钱花,不过毕竟还没有成家,手上也没什么私产,平时花用都是从家里的公中支取,反正一下子取三万两是不可能的。
别说一下子,就是一个月,就是半年,他也支不出三万两银子来啊。
这下可好了!手头终于松快了。
哈哈,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咦?还有张纸条,写着“请小爷查收”。胡达一想,小爷,就是他啊。这个宅子的主人就他一个。
这不就是送给他的吗?
按理说,手头突然诡异得出现这么一大笔钱,但使长点心的,都会跟家里汇报一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是对家算计呢?
不过胡达可不是一般人!前世,他可是凭一已之力,让太尉府家破人亡的。
要说这年头,买卖人口可是合法的,身为太尉之子,只要肯花钱,想要什么样的姑娘没有?抛开道德层面不谈,她要是看中了哪个姑娘(当然,这些年来他看中的目标都是平民之女,权贵家的闺女,胡达还是不会纠缠的),哪怕姑娘不同意,凭胡达的家世,只要多花点心思,总得或骗或者诱惑,让姑娘签下卖身契的。到时候就算姑娘家人再不高兴,哪怕碰到御史弹劾,从法律层面来说,很轻松得就可以脱身的。
偏偏人家胡达就是不走寻常路!
他喜欢抢!甭管人家乐意不乐意,直接放狗腿子,抢回家再说。
就是这么简单粗暴!想洗白都没法洗!
在胡达看来,他可是堂堂太尉之子,天是王大,他就是王二。法律?公道?通通不在乎!天塌下来,有他爹顶着就是了。
强抢民女都不在乎,打死人命都不在乎,胡达会在乎别人送上门来的三万两银子吗?
自然不会。
以前他都是抢,这次还没偷没抢呢。这是走的偏财运!是别人主动送上门来的,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不过的财运。
钱到手了,当天下午,胡达就开开心心地出去花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