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考察对象的确定是最关键的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并未严格执行。专家强调,组织酝酿推荐的提拔人选,必须按中央有关要求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或在更大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得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干部,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主要领导个人推荐的人选,也必须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如人选不是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委组织部近年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其核心内容就是“隐形权力显*化,显形权力制度化”。在试点地之一安徽无为县,县委**用**被具体到六个方面:动议权、提名推荐权、方案审定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和管理教育权。在提名推荐权方面,县区委**提名人选作为候选人之一,需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才能与其他途径如公推公选等途径产生的提名人一起,共同进入组织考察程序,成为考察对象。此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等全程差额,全委会最后票决时采取匿名投票。这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够参与到干部选拔和监督工作中来,有助于克服“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由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官场积弊。
“三道防火墙”为何难挡官员“边腐边升”
在**中升迁,在升迁中**,成了近年部分落马高官不同履历中的共同“印记”。
面对官场“边腐边升”症,人们不禁要问:谁为这些**官员打开了升迁之门?谁纵容了这些官员在升迁中继续**?
高官密集落马,升前即已**
今年以来,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我国xian起了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深圳市委原副**、市长许宗衡,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全国**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朱志刚,天津市原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浙江省纪委原**王华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这些高官均因严重违纪或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审查。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这些高官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相当一部分是在现任职务之前进行的,也就是说,这些高官早就开始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升迁。
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正是官场中“边腐边升”现象的鲜活样本。1991年至2006年,何闽旭从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逐渐官拜安徽省副省长。也就在这15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1万余元。
在担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期间,何闽旭曾帮助一名县级市的干部调至省劳动厅工作。连续3年春节,这名干部每年“孝敬”何闽旭5000元。此后,何闽旭调至丽水、池州、合肥等地工作,向何闽旭行贿者涉及27个单位和个人,其中有10人行贿的原因是为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涉及金额达194万余元。除了卖官,房地产商是何闽旭的摇钱树,与房地产公司有关的受贿金额就达530余万元。在担任池州市委**时,何闽旭曾为安徽某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引进、商品房销售、城市建设拆迁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先后向该公司董事长詹某索贿8次。
从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开始,何闽旭就通过多种手段非法敛财,但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平步青云的仕途,直至当上安徽省副省长1年后,才因一些群众的不懈举报而案发。
举报总滴血,民意何太轻
虽然我国官员的升迁降黜有严格的制度可依,但是,从许多已经落马官员的案例来看,官员升迁路上的民意指标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带病提拔者大有人在。也正是一些百姓坚持不懈地向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些官员贪污**、生活腐化劣迹才被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