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云书点头,离席上前,“那我们从方才讲的地方继续。”
李谦性情古怪,上课时若因弟子们不配合而恼怒,甩手离开是常事。
以往请不来人时,黎云书总会代他替大家收尾。她虽说阅历和涉猎不及李谦,但讲得还算透彻,又同大家没有代沟,效果有时还会更好。
不同的是,她今日总觉得有束目光一直缀在自己身上,等她抬头看去,那目光又消失了。
黎云书觉得奇怪,下意识瞧了眼沈清容。他埋头在书册中,听得认真,似乎并没有看她。
便沉下心来,专注认真地代着课。
却不知她一低头,沈清容就悄悄抬眼,借着前面弟子们的掩饰,看着台上闪闪发光的黎云书出神。
那一刻他恍然意识到,他和黎云书在一起这么久,却从未认真打量过她。
论样貌,她一双眉眼敌过万千烟火;论才华,她满腹诗书盖过千百骚客;论待人接物,她不偏不倚,不谄于强,不蔑于弱。书院中这么多弟子,不管是贫是富、是贵是贱,只要肯虚心发问,她必倾囊相助。
她是他见过最出色的人。
而她耐下心教自己两个月,他却视她为勾魂的鬼差,怕得要死要活,唯恐避之不及。
现在回过头想,简直是暴殄天物。
沈清容拉回神思,听她在台上讲着:
“‘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1]......描述的,是社稷之臣应有的担当......”
“但我们所说的社稷到底是什么?是前朝?还是大邺?”
她将大邺与前朝相提并论,可谓是出言不逊至极。有弟子吸起凉气,连沈清容也忍不住抬起头。
黎云书目光坚定清明,似乎再大的风雨,都无法动摇她眼中的信念,“‘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2]。前朝亡于大邺,大邺终有一日也会衰微,这本就是天道。”
“可我们要知道,天道无常,却也有常。朝代会更迭,法度会变动,身居高位者终会落幕。但支撑起整个朝代的,永远是天下百姓。”
“道,即是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