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犯罪,除了自己请律师提起自诉外,也可以到地检署表示要检察官为你提起公诉,虽然有个和申告铃长得很像、会害罗淑蕾委员按错的爱心服务铃,但其实两个铃都不用按,你只要跟法警表示你要提出告诉,法警就会让你填写一点基本资料,然后请检察事务官(简称检事官)询问你要申告的被害事实,由书记官纪录成笔录;然后再过一段时间,如果检察官觉得有必要,就会传你到侦查庭再做笔录。
如果检察官决定起诉了,案件就会系属到法院,这整个过程也就是一般说的提起公诉,告诉人完全不用花到一毛钱。
开庭时你就坐在法官正对面陈述,检察官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坐在你右侧,被告和他的诉讼代理人(通常是律师)则坐在你左侧。
如果你不信任检察官,你也可以自行花钱委请律师提出自诉,也就是由律师担任你的诉讼代理人,以嘉义的行情,一个审级不管出庭几次,就是4、5万元,如果是检察官已经侦查中你才想要改成自诉,由于难度和时间压力增加,大概还要再加上一两万元。
如果检察官觉得没必要以刑法处理这个案件,可能连侦查庭都不会开,或者开完侦查庭后仅给你一个“不起诉”
的裁定,那就是连进入法院审判的机会都没有;而刑事诉讼法规定要“起诉后”
才能请求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如果检察官给你不起诉处分,你损失的部份当然也就随着不起诉处分而无从提起。
当然你还是可以另外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告诉。
但是,如果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又没有汇进银行帐户的收入,即使你拿到民事胜诉的判决,也只是家里多了一张壁纸,比不上刑事上的判决有逼对方拿钱出来与你和解的威吓力,毕竟和解与否也是一个量刑的依据,通常不想被关太久的被告都会想办法和解。
汤智伟的对造叫做“杨惠晴”。
检察官在不起诉处分书里写道:“男女交往有金钱往来固属正常,以民事诉讼解决即可,并无以刑事诉讼解决之必要;至于借款部分,交易行为本就伴随相当之风险,在出借金钱时本应就此有所考量,况因金融海啸之影响,经济环境骤变,而导致还款能力欠缺,非能遽以诈欺之罪相绳等等…”
哇靠!
如果不事先跟我说的话,我还以为这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写的答辩状咧!
竟然教训起被害人了。
也就是说你自己敢借钱给人家就活该死好,人家没有说不还啊,只是现在还不起嘛;完全忽视当初对方怎么营造诈骗的氛围,甚至答应说一个星期就要还钱,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一毛都没还,也没在工作,毫无还款能力。
总之,种种让汤智伟陷于错误而交付财物的错误情状,检察官都不考虑,只一味地想要减少地检署的工作量,这还算是不起份处份书吗!
?
只见老师冷静地把整份不起诉处分书看了一遍,然后摇摇头叹息:“这是检察官的裁量权限,他有权决定不处分,我也很认真跟你说,提出再议也只是浪费时间,检察一体的真意到最后往往就是大家一起摆烂。这件案子看要不要另外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想在刑事上有所主张是没什么希望了。”
汤智伟颓然躺在病床上,无神的眼神盯着自己脚趾,听完老师的分析,突然拿起电视遥控器,往墙壁上用力一砸!
我并没有被他的暴力行动吓到,让我感到震惊的是,在他丢出遥控器时,手腕上密密麻麻的伤痕!
“我们谘询过律师,也是这样分析。”
汤妈妈道。
说得也是,以他的家境,能让他大一就开新车上下课,应该也不用请检察官提起公诉,自己请律师提自诉也不是问题,想必他们也试过了。
汤智伟的父母嘴里这样说着,眼神却还殷殷地盼望着老师有所表示,他们大概也耳闻儿子述说过陈老师的丰功伟业。
“律师说这案子牵涉到感情,又是诈骗惯犯的手段,她名下既无财产、官司又无胜算,都劝退我们。”
汤智伟的妈妈把我们拉到一旁低声道,不想再刺激汤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