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男人向他确认道。
“是的。”
只有吃过兔肉才知道,原来兔兔不仅长得可爱,被做成菜的味道一点不比常见的家禽家畜味道差。
甚至因为是从野外抓捕的,靠吃着各种纯天然的食物长大,肉质和肉味也比流水线生产出来的鸡鸭更加美味。
除了觉得兔肉美味之外,他也相信兔头的味道会很惊喜,就像鸡头、鸭头那样,卤过之后完全是和鸡肉、鸭肉完全不同的口感,味道一定会更加丰富。
可惜,今天招牌菜用到的只有兔肉丁,想要吃到麻辣兔头,只能全靠抽奖的手气。
男人正要把幸运奖让给他,另外一桌的人也举起了手:“哥们,转给我吧,我可以给你钱。”
一听到有钱拿,男人的眼睛瞬间亮了,“你能给多少?”
啃着那根兔腿上残余的一丁点瘦肉,诺克斯举起了三根手指:“三美刀。”
三美刀?
唔,少是少了点,但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喂,你刚才自己不是抽到了一张吗?”率先开口的男人看了眼他桌子上的骨头渣,不解道。
诺克斯把啃干净的骨头丢在桌子上,嗦了嗦手指头上的油,“但我就是想再买一只来吃,怎么?不可以吗?”
不止是诺克斯,跟他同桌吃饭的另外两名警员也看着他。
警察的口碑在民众之间并不好,都说他们会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实际上,不管别的警察是怎么样的,起码他们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但是今天,他们真的很想滥用职权一次,从别人的手里“要”两张幸运奖的纸签来。
没办法,兔子实在是太好吃了!
三个人一共点了四个菜,那一道红焖兔肉是最快被吃光的,尽管碗里就只剩下一汪红焖汁了,他们也要时不时地用叉子在里面捞上一圈,看看能不能捡漏一点碎肉末。
十分钟前,诺克斯抽到一张幸运奖的签,露比端了一只麻辣兔头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