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适的买主,李小蕙就这么犹犹豫豫了好多天,那男子并未如李小蕙预料的那样找到她,一切都安如从前。李小蕙就这么悬着心,抱着侥幸继续她的胭脂生意。过了年,冰雪消融之后,李小蕙用冬梅的花瓣做成了晓春,用春日里的迎春花粉和粟米碾压成的细粉做成了水粉软香,渐渐地,她也要淡忘掉那个男人的事情了。
李子林隔一两个月就会亲自来一趟,每次自然少不了买些胭脂回去,而且次次都要买李小蕙自己做的那些,对于别的却一点兴趣都没有。骆鸣宇倒是也来过,隔着远远地,不肯进店,也不说一句话,只是看一眼便走,走的极快。
慧慧怀孕了,过了年,就很少出来,李小蕙偶尔见她,她的肚子是一日日地大起来,她的脸上也很少再用脂粉,蝴蝶斑一点点出现在她那张原本光滑洁净的脸上,眉也懒得修,有时候她的脸还会有些肿胀。原本的美人,看上去也不再那么美,但是到多出了一份准妈妈的幸福。
慧慧不再那么尖酸刻薄,她对人和善起来,看到路旁可怜的乞儿,会给钱给食物,若是看到年龄小的,还会让下人带回去,给洗干净了换身干净衣服,若是伶俐的孩子就收在府中,不养在府中的也会安排去处。
大概是她腹中的孩子在作怪吧,虽然慧慧没有从前那么好看,却让人觉得愈发亲近,愈发可爱可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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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云峰也来,陪着慧慧来的时候,俨然一副好丈夫的样子,可若他一个人来,便又是从前那副风流模样。他一副书生模样打扮,一袭白衣,不分季节地带着折扇,晃悠悠便进了李小蕙的胭脂店,左看看右看看,点点指指,随手买些胭脂。
若是这个时候李小蕙正巧在店中,他就会凑上去搭讪,李小蕙不理他他也不在意。他买了胭脂,会每一盒都打开,闻一闻看一看,闻到喜欢的味道,看到喜欢的颜色,就用指尖捺一些,先在自己唇上轻轻点一下,然后趁机蹭到李小蕙的脸上嘴上。
慕云峰的手段多得很,动作又快的让人看不清楚,十有八九李小蕙最后总要躲不掉,被他将那一点在他唇上擦过的胭脂蹭到自己唇上或者是脸颊上。
“慧慧马上就要生了,你能不能收敛点!”李小蕙不耐烦地推开慕云峰,恨恨地瞪着他,道:“想要调情,你可以去云轩阁!”
“阁子里的姑娘太主动,调情起来,没什么趣味。”慕云峰笑嘻嘻地,用沾了胭脂的食指在自己的唇上擦来擦去,将颜色捺地匀了。其实单看容貌,慕云峰的确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子,皮肤白,鼻子高挺,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宛若一泓秋水,一副深情模样。李子林与他比起来,身材稍显剽悍,肤色也比他黑,而骆鸣宇与他比起来,没有他身上那种对女子极有吸引力的气质。
不过,李小蕙一看到他就觉得讨厌,明明已经有了妻室,而且他的妻子怀胎七月,正自辛辛苦苦为他孕育孩子,他却在妻子面前展现恩爱,背着妻子出来到处调情,这种男人哪儿还有一丝半点的责任心和忠贞?
“骆鸣宇又不在,怎么,还怕被他发现,我们打起来么?放心!小蕙,我知道你关心我,我怎么会输给他呢?那天我不过是一时失察而已,想要赢他,对我来说简单的很。”慕云峰一边大肆吹牛,一边凑到李小蕙耳畔,用他那种独特的低沉的声音笑着,道:“小蕙,你能关心我,我真的很高兴啊!你看,你脸上的胭脂花了,我帮你捺匀。”说着就要上手。
李小蕙“噌”地一声,拔出一把匕首来,冷笑着指着慕云峰的脸,道:“要是我在这儿留一道伤,大概也很好看吧?我听说最美的胭脂是用人血做出来的,要不你让我试一下如何?”
慕云峰一丝一毫的惧意都没有,他笑着,道:“小蕙,只要你舍得,我有什么舍不得的?这张脸是给你看的,我自己又看不到。只要用我的血做成的胭脂能擦在你的唇上,小小一道伤痕算得什么?就算满脸刀疤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