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就留在那里打工,只是我年纪太小了,大多数地方都不要我,除了那种KTV。
我只打工了一个月,拿到工资之后我就立刻买了车票,来到这座城市。
那种地方简直不是人呆的,累得像畜生一般。
不过我也没有别的经验,只能继续干这行。
不过大城市很好,他们不会强迫人,陪酒是陪酒,出台是出台,分得很开。
我就是在那里遇见了沈总,当时碰到一群不讲理的土老板,他们叫嚣着非要让我出台,我不肯,于是被迫给他们下跪磕头。
我记得很清楚,有个人穿皮鞋踩我,耳朵都被磨破了。
后来沈总出现了,他说这里吵了他的清静。
他说话可真好使,让他们滚他们就全滚了,包间就剩我一个人。
沈总只淡淡看我一眼,但我可感激他了,立刻起身给他鞠躬道谢。
但我实在没什么好拿出来感谢的,于是只能说有用得上自己的地方自己一定义不容辞。
沈总后来又来了几次,点了我几瓶酒,我很感谢他对我的照顾,但实在不敢有其他的想法。
直到沈总开口问我要不要跟他。
我想,既然没有地方容我,那跟了沈总,也是个造化吧。
我就点头了。
他要了我第一次,很痛,流了很多血,因为他并不温柔。这你也知道。
后来,他向我开口了,请求我帮忙。我当然答应。
他说既然你初夜已经没了,就不要再有那么多包袱。
我很明白,他是要用我的身体换他的商业合作。他就是这样,从不做吃亏的买卖。
我同意了。可是……我去了之后,竟是那几个熟面孔。那个人还穿着相同的皮鞋。
我躺在床上,看着那几个人狞笑着解开皮带,揉捏我的乳房,看着他们在我身上不停地进出,到最后什么感觉都没有了,那里非常麻木,好像神经也都闭合了。
那个时候,我好像不在我自己的身体里,我只是个旁观者,看着他们笑骂,看着他们用烟头烫在我的身上。
我一切都感觉不到了。
我只是在哀叹我自己。
救我出地狱的人,最后亲手把我送回了地狱。
当初反抗的力气已经没有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无力也没有资本抗衡。
我就只能这样认命。
最后,他们轮着内射了进来,我的肚子很胀,很难受。我清楚地记得,那个穿皮鞋的男人说,当初操不到的婊子,如今还不是送到床上了。
事到如今,我不怪任何人,我只能怪自己。
后来,沈总送了一栋房子给我,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小窝,但我好像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晴子听完一阵眩晕,她有些喘不上气,但还是多问了一句:
“那沈总平常总叫你去房间是——”
陆娆笑了一下:“是的,我只是他的泄欲工具。对于调教的人,他会认为性交是一种赏赐,所以他从不轻易和你睡觉。他叫我进去,只是为了泄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