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希望,连洗漱都要在这里完成,最后都是沈卿忍无可忍,把人赶回隔壁,他才会可怜巴巴地离开,只是今晚,都不用说,时间一到,他就自己站了起来。
“小卿,今晚早点睡,晚安。”
身上黑色西装笔挺,线条分明,起身时,更是一点褶皱都没有。
这一身不说要回去休息,更像是精心打扮后要出门。
沈卿努力忽略他的异常,轻轻点了点头,“好的,陆时隽,晚安。”
沈卿穿着家居服,白色柔软的衣服,衬得他又乖又软。
陆时隽手指微痒,疯狂的想触碰,最后,他没忍住伸手揉了揉他栗色的头发。
沈卿的头发有些自然卷,虽说不是传统的乌黑色,但栗色的卷发,配上他清冷漂亮的脸蛋,让他像橱窗里精美的娃娃,让人忍不住想珍藏。
陆时隽揉完头发还是舍不得走,但他今晚有事,不能留下,且不能让沈卿知道,所以最后他还是关上门,留沈卿一人在家里。
黑色的宾利车在夜色下以最快的时速前行,最终,车子停在了某个平平无奇的小区门口。
车门被人打开,陆时隽下车时,目光阴郁地环顾四周。
与高档小区不同,这里的门卫大爷连牙都没几颗,这会儿正闭着眼睛打瞌睡,压根没察觉到有外人进入小区。
根据调查,陆时隽来到了某栋楼层。
原始的猪肝色大门,被他用力一踹,轻易就被破开了。
砰的一声。
巨大的声响,惊得里面的人吓了一大跳,再定眼一看,那人正是沈卿中午时遇到的大男孩。
“宋归星。”
皮鞋踩在老旧的木板上,发出了细微的吱嘎声。
